近日发布的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4个聚焦“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特别是对基层治理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文件明确提出要“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深入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要求。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读后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涉农资金监管:“小资金”关系“大民心”
文件强调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直指当前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的痛点难点。涉农资金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更是农民群众的“救命钱”“发展钱”。然而在基层实践中,涉农资金往往因链条长、环节多、末端分散等特点,成为一些“蝇贪蚁腐”觊觎的对象。
“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虽单笔金额不大,但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去年我们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曾查处一起案例:某村干部在医保缴费中,截留群众医保缴费1200元,导致群众住院治病无法报销医保费用,群众意见非常大。某村虚报土地复垦挖机用工费,将多出的2.8万元资金用于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这些行为看似“小节”,实则损害了政策公信力,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
文件提出的“全过程监管”理念,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思路。我们的工作重心应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问责”全过程延伸。具体实践中,我们探索建立了涉农资金“三公开、三核查”机制:项目申报、实施过程、资金使用全流程公开;村自查、乡核查、第三方抽查相结合。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将各类补贴资金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可追溯、可监控。
二、集体“三资”管理:守好乡村振兴的“家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文件明确要求“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切中了当前农村治理的关键。
实践中,我们发现集体“三资”管理存在“四难”:底数摸清难,有的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不清,长期未清理登记,形成“糊涂账”;规范处置难,集体资源发包、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民主监督难,村民对集体“三资”情况了解不够,监督缺位;保值增值难,一些集体资产低效闲置浪费,未能发挥应有效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以文件要求为指导,推动建立“三资”管理“四化”机制:台账化,全面清产核资,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平台化,将集体“三资”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流转交易;透明化,定期向村民公开“三资”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审计化,每年对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文件提到的“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直击当前一个易被忽视的腐败风险点。一些村组以“临时用工”为名,虚报冒领劳务费,或将其作为变相福利发放给村干部亲属。我们针对此问题,督促乡农经站制定了《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办法》,明确用工范围、标准、审批程序,并建立用工台账和公示制度,有效堵塞了这一漏洞。
三、村级巡察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文件强调“持续深化对村党组织巡察”,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神经末梢”,其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
过去我们对村级的监督往往“鞭长莫及”,常规检查多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层面,难以触及深层次问题。巡察工作则以其“政治体检”的功能,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监督工具。实践中,我们探索了“巡镇带村”“专项巡村”等模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田间地头倾听民意,发现了不少常规检查难以发现的问题。
一次针对某村的巡察中,我们通过比对该村提供的2022年2023年土地增减挂建筑附属物拆迁补偿花名册与实际工程量,发现该村虚报建筑附属物拆迁量套取资金的问题;另一次巡察中,通过走访群众发现某村没有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将集体林场低价承包给亲属经营。这些问题的查处,起到了“巡察一村、警示一片”的效果。
文件要求“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为我们深化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构建“村级巡察+日常监督+群众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让村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履职思考:做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
学习文件后,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我深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在监督理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从被动查案向主动预防转变,从事后追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从单一监督向综合施策转变。特别是要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的嵌入式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政策落实的每一个环节。
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三个结合”:传统手段与现代技术相结合,既用好走访调查、查阅账目、信访举报等传统方法,也积极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化平台等现代手段;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既强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也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自媒体监督等群众监督作用;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相结合,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也注重通过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章立制,实现标本兼治。
在能力建设上,要提升“三种能力”:提升政策把握能力,深入学习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成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化监督力量;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善于从家长里短中发现蛛丝马迹,在与群众交流中获取真实情况;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准确把握农村基层特点,针对不同问题采取差异化监督策略。
中央一号文件对基层监督工作提出的要求,既是压力更是动力。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身处乡村振兴第一线,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守护者。只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耕好基层监督这块“责任田”,才能不负时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千家万户,让清风正气充盈广袤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