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和犯罪事实,我没有异议,是罪有应得。借此机会告诫参加旁听的同事们,以我为戒,严格遵纪守法,犯罪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6月11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舒城县汤池镇城冲中心学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潘某某职务犯罪案件。为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从身边事中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前期,舒城县纪委监委向县委教育工委发出通知,要求组织全县教育系统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庭审当天,来自县教育局机关和全县各完职中、乡镇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共5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在审判长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护陈述等环节,清晰再现了被告如何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由风及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特别是公诉人以案启示及被告的最后陈述,为在场旁听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课。
“看到熟悉的同事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带给我的不仅是痛心和惋惜,还有深刻地警醒和反思。”一名乡镇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有感而发。
近年来,舒城县着力推进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管理,扎实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已摄制警示教育片6部,编印《忏悔录》等警示教育材料5本,分层次分领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32场2000余人次,有力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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