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连续13年发布一号文件,联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本人就学习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文件为基层监督提供了“制度抓手”
乡镇纪委长期面临监督对象多、权力事项杂、熟人社会干扰大的困境,文件中“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的提出,直击基层监督亟需处理好如下痛点:
一是厘清乡镇工作事项权责边界。过去对村干部的监督常因职责界定模糊而监督缺位甚至流于形式。一号文件要求明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相当于为乡镇纪委提供了“监督清单”。一号文件提示我们重点盯什么?例如: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土地流转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惠农补贴是否按程序公示?。还我们日常监督直接划红线:严禁村干部插手工程“暗箱操作”、挪用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等。
二是补强乡镇纪委监督手段不足弱项。传统监督依赖信访举报和专项检查,或者巡察、审计等“送上门的线索”,既被动且滞后。一号文件提出“推广数字化平台”,为乡镇纪委赋能。例如正在推进的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村民可实时查看村集体资产交易、土地租赁承包、小微工程招标信息等,群众有疑问可直接向所在村“三员”或乡镇纪委反映,实现“指尖上的监督”。推动“互联网+监督”向村级延伸,利用大数据比对低保发放、耕地补贴等数据,精准发现“微腐败”线索。
三是倒逼乡镇纪委监督机制创新。文件不仅约束村干部,也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必须从“单打独斗”到“协同作战”,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和指导。文件强调“加强乡镇纪委与村监委会联动”,可探索“乡镇纪委委员包村指导+村监委会交叉检查”模式。引入第三方审计,对集体经济体量大的村,联合农经站、审计部门开展年度“经济体检”,破解乡镇纪委专业力量不足难题。坚决从“事后追责”到“全程防控”转变。将监督关口前移,针对征地拆迁、产业扶持等高危领域,建立“事前预警、事中跟踪、事后复盘”的全链条监督机制。探索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模式,在乡村振兴项目启动前,组织村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同步嵌入项目资金使用“跟踪台账”,乡镇纪委每月抽查,避免“工程上马、干部落马”。
二、文件提供了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实践路径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常面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文件提出的群众参与机制提供了破题思路。
一是用好“身边人”监督“身边权”。充分调动村级“三员”积极性,选聘老党员、乡贤担任信息员,发挥其熟悉村情、敢于发声的优势,及时反馈干部作风问题。村务监督委主任、委员,列席参加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对日常工作中收集村民意见建议,质询村干部履职情况,乡镇纪委现场记录问题并督办,将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二是以“公开透明”打破“关系网”。督促村两委在村务公开栏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公开近三年村集体收支明细,村民发现流水异常可直接向乡镇纪委“一键举报”,用技术手段打破信息壁垒,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人情干扰”。
三、做好当下基层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是兼顾“严管”与“厚爱”。 完善村干部履职容错清单,明确“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失误”不予追责,同时提高村干部养老、医疗等待遇保障,让干部“有畏更有为”。
二是融合“制度落地”与“乡土惯性”。要将廉洁规范转化为群众语言、融入村规民约,用乡土文化推动制度入心。避免“一刀切”执行,结合地方实际将文件要求转化为村民听得懂、干部好操作的“土办法”。
基层监督工作必须适应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步伐,我们不变的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初心和“拍蝇灭蚁”的决心。变化的是从“人盯人”转向“制度管、数据督、群众评”监督方式。深学细悟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政策,深感既是基层监督的“指南针”,也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加速器”,为我们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制度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将文件政策要求转化为“田间地头的具体行动”,才能让清廉之风吹遍乡村振兴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