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如火如荼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要念好“深”“严”“实”三字诀,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提高履职能力,争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深”字发力,学纪铸魂夯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结合实际学,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研究纪律条文的主旨要义,深度把握新增条款、修订条款内涵以及新旧条款的有效衔接,做到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搞清楚“应做”与“不能做”,通过直达灵魂深处的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塑造忠诚之魂。
“严”自当头,守纪律己正风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冲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纪尊严,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挺直腰杆监督别人。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以《条例》为标尺从严检身正己,不断纠正思想偏差,擦亮清正廉洁底色,筑牢防腐拒变防线。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遵守“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时刻受监督、有约束,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信赖。
“实”字为要,执纪履责强担当。学习教育重在务实功、求实效,要把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统一起来,砥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和真本领。要涵养斗争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到思想上坚守、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锤炼斗争本领,学好用好新修订的《条例》,精准规范执纪,加强纪法衔接,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要抓好结合融合,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结合,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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