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某某同志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过影响期,建议暂缓使用。”日前,舒城县纪委监委对县委组织部门的一份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函提出答复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一道重要关口。舒城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关键环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干部廉政情况全面“体检”、精准“画像”,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患评优”。今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54人次,提出否决或暂缓意见17人次。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县纪委监委建立“归口管理+联合审查+统一回复”的工作机制,规范把好程序关。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部室联合审查,围绕征求意见对象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处理处分等方面全面筛查并签署结论性党风廉政意见,委组织部统一起草回复口径,经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反馈给征求意见单位,切实做到协同高效、流转顺畅、管理规范。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审慎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精准把好回复关。根据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明确结论性意见。对于情况复杂、存在异议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体研判,结合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干事创业精神,审慎提出廉政意见,既对“带病提拔”的干部坚决说“不”,又为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保驾护航”。
“相关部门提交征求意见函与要求回复时间往往间隔较短,这是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对此,一方面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日常沟通联系,建立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等工作机制,确保预留合理时间。另一方面,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加快消化存量问题线索,加强对关键岗位和有可能进一步提拔使用人员问题线索的研判处置,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前瞻性和精细化水平。
“党风廉政意见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但关乎干部个人的成长进步,更关系到整个政治生态的走向,我们将坚持一严到底,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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