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张母桥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30 09:34   阅读量: 5056    ]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4月28日上午,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张母桥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郭庆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张母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传达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郭庆作动员讲话,张母桥镇党委书记包军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组有关同志、张母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镇村干部参加会议。

郭庆指出,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治巡察要求,谨防巡察整改过程程序化,巡察组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对照巡察工作新定位新要求,扎实完成此次县委巡察任务。

包军琦表示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接受巡察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补齐不足、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认真察找不足,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加以改进,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张母桥镇工作近3个月。巡察期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7月19日)设有信访电话:19356451619;在张母桥镇政府公开栏、各村党群服务中心设有意见箱。在张母桥镇综治办会议室设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张母桥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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