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着力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03-18 17:06   阅读量: 1624    ]

“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责令书面检查7人,谈话提醒2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收缴违规违纪款项近15万元。”近日,舒城县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晓洪在会上述职述责,报告过去一年该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派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2023年,舒城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提升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质效,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领导指导。建立健全集体学习、积分考评、述职评议、情况通报、定期调度、年度考核等制度机制。明确委领导既分管协管纪检监察室,又联系相对应的派驻机构,推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每月印发监督清单,指导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确保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2023年全县派驻机构开展主动约谈170人次;常态化参与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提醒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的被监督对象17人次。

强化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工作力量充实派驻机构,目前6个综合、4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缺编率总体控制在10%以内。开展“组组”轮岗和“室组”交流,组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多渠道、多平台提升派驻机构人员能力水平,激发干事热情。2023年度,派驻机构提拔重用4名干部,轮岗交流3人。

强化要素保障。委机关相关部室全程做好案件线索管理、信息技术服务和谈话场所保障等,对应纪检监察室牵头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强化业务指导。2023年度10个派驻机构均有立案件,共处置问题线索101件,立案25件、处分22人,同比分别增长31.17%,177.78%、633.33%。

“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重要组成部分,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着力破解派驻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提升派驻机构工作质效,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被监督单位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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