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季度赛马,公开公平、依法依规、务实管用,可信、可比、可学,能起到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作用!”近日,舒城县纪委监委出台了《机关“创旗争星”活动实施方案》,受到机关上下一致好评。
为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转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舒城县纪委监委探索构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正向激励制度。
坚持结合融合分类同等评比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立标杆,确定“创旗争星”的基本条件为思想政治过硬、工作实绩显著、模范作用突出等。实行主业主责相同或相近的集体、个人分类评比,信息宣传、创新创建等共性工作同等评比,每季度开展集体创“旗”、个人争“星”评比活动。按照“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个数(人数)的三分之一”之规定,每季度评选“红旗部室”7个、“红旗支部”2个,评“星”18名(包括“审查调查之星” 3名、“巡察监督之星” 3名、“监督检查之星” 3名、“管理服务之星” 2名、“信息宣传之星”3名、“党务工作之星” 2名、“文明实践之星”2名)。
严格过程管理 确保评选质效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委机关“创旗争星”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争办”),主任由机关党总支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委领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兼任,成员由案管室、宣传部、组织部、干监室等负责人组成。严格评选程序。采取部室、支部申报(推荐)制,每季度结束后两周内分别填报《创旗申报表》《争星推荐表》,由“创争办”初评、报常委会审定。压实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申报、推报工作的分管部门、联系支部,要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结果运用树立实干导向
坚持把季度创争评选与公务员季度考核、年终评先评优、推荐职级晋升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效衔接,让担当的干部受褒奖,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对每季度入选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上光荣榜。将评选结果中的先进典型向有关部门、上级机关推报,对获得表彰的按层级给予相应标准的奖励。
持续正向激励促进担当作为
“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激活创先争优的新引擎。”委主要负责人认为,只有充分营造机关上下“干就干到最好、争就要争第一”的创争氛围,才能单项工作争“高峰”、整体工作出“高原”。因此,要从制度上保障提士气、提素质、提效能常态长效,要强化过程管理、做实平时考评,要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努力实现政治站位大提高、纪律作风大转变、管理监督大改进、履职能力大跃升的预期目标,不断开创新时代新征程舒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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