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舒城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多方监督力量,主动融入要素保障、政策落实等环节,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一体推进“点上”“线上”“面上”监督,打好服务企业“组合拳”,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一、聚焦工作重点,深化“点上”监督
一是开展重点监测。探索建立纪企“点对点”直通机制,在全县选择9家不同类型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县纪委监委定期监测,了解营商环境和招商服务情况。组织开展“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进千企宣传服务周”活动,通过实地走访、面对面访谈、发放涉企服务评价及征询意见表,及时发现职能部门履职过程中的问题。目前已走访企业459家,针对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用电、用气、用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出台21条改进服务举措。二是突出重点督导。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督导,走访建筑企业,实地调研了解有无政府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和作风问题。向全县200余家建筑企业发送《政风行风监督联络卡》,明确告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公职人员‘吃拿卡要’、推销建材、强揽工程等行为,直接通过联络渠道投诉举报。三是坚持重点查处。2022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六个不”作风问题29起43人;对6起服务群众和企业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不知止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全县营商环境评比在全市考核名次下降的2名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3名直接责任人开展问责,并全县通报批评。
二、借助信息平台,深化“线上”监督
一是开通“码上”监督专项。充分考虑市场主体数量多、营商环境监督需加强等实际,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省定40项监督基本清单外,增列“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事项。通过持续高热宣传推广、上门培训指导等方式,让企业全面了解和使用平台。二是建立“正负”两面清单。从简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轻企业负担出发,分别将行政审批、执法、落实有关惠企政策等涉企服务事项在“监督一点通”平台建立正面清单521项,让企业办事有章可循;同时依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营商环境负面清单10项,面向社会公开,并公布监督投诉方式,接受企业监督。三是推动“线下”解决问题。以“线下”监督推动解决“线上”反映的问题,赢得企业认可。如2022年3月,舒城经济开发区五金产业园区因变压器设备问题导致供电不正常,29家入园企业生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园区企业通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投诉,县纪委监委立即联系县供电公司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督促县供电公司举一反三,对全县工业园区电力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完成251家企业用电设备的检测、维修,对应制订《园区企业日常供电服务机制》,建立为企业供电服务长效机制。
三、坚持整体“扫描”,深化“面上”监督
一是梳理面上共性问题。聚焦全县54个签约未开工项目,组织召开县招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分析研判,找出问题症结、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工作提速,监督保障重大项目尽早落地。二是制订面上监督清单。聚焦营商环境企业评价指标,针对各牵头、配合责任单位具体任务和存在问题,企业满意度回访以及“12345”热线涉企诉求回访结果等,会同县营商办制定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整改,提升企业满意度。对监测发现企业满意度连续两个季度下滑的单位,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三是建立面上监督机制。创建“123456”面上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即每轮监督确定一个主题,采取明察暗访两种方式,统筹县直主管部门行政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效能督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三方力量,联动县、乡、村、组四级监督网络,紧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反思问题、线索处置”五个环节,六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同步实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已推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35个,为12家重点企业解决用工2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