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现将我县第一批工作成果予以公布,分别是: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起9人,追回资金35.6万元。
二是强化“三资”管理监督。对全县经营性资产纳入“三资管理体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查看金额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有遗漏,发现经营性资产未纳入“三资管理体系”问题6个,已完成整改。
三是提升产业运营效益。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排查出扶贫(衔接)资产管理使用增效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