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扛牢政治责任 做到六个坚持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舒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3-05-23 15:20   阅读量: 4264    ]

2021年以来,舒城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乡村振兴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坚持深学细悟,增强政治自觉。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著作,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相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增强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对标对表,确定监督重点。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先后研究制定《舒城县纪委监委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工作清单〉的意见》《舒城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聚焦落实“四个不摘”,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中的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和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持续开展监督,压紧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坚持“三个聚焦”,深化巡察监督。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及时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十五届县委以来,已开展4轮常规巡察,组织2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和1轮“三资”提级监督“背包式”巡察,共巡察县商务局、县经信局等30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和柏林乡、山七镇等10个乡镇党委,并延伸巡察到161个村级党组织。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较为突出的“三资管理”“村级劳务公司”“土地增减挂”开展专项调研,形成4份专题报告。

坚持关口前移,构建监督体系。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监督组织保障。聚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廉政教育职能,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全县22个乡镇纪委力量成立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在全县推广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级监察联络员“三员合一”模式,发挥村级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围绕群众满意度提升、村级集体“三资”发挥效益提升、信访总量下降的“两升一降”总目标,在全县55个集体经济强村以及6个信访举报问题较为突出的村开展村级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提级监督。扎实开展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和信息化优势,助力乡村振兴。自2021年9月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线以来,截至2023年5月23日,全县平台访问量已达 2399.8万次,收到投诉1272件,已办结 1240件、办结率97.5 %,已评价929 件、满意率94.2%。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1+2+2”专项整治,督促整改问题225个。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整改重度残疾人到期未换证1112人,停发340名死亡救助对象救助金,补发262名医疗救助对象救助金。聚焦“学费、医疗费、养老费、水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规范收费32项,督促查处乱收费问题8个,退还群众“水损费”“增压费”等28.9万元,问责7人,立案1人。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农村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对1名党员占用农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4名党员干部监管责任缺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坚持系统施治,发挥综合效能。强化惩治震慑,推动不敢腐。聚焦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以及在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行为,严肃问责、坚决查处。2021年7月-2023年4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4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66人。强化制度约束,推动不能腐。针对巡察检查、执纪执法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0份,督促有关部门强化监管,制定《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村级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强化提升觉悟,推动不想腐。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2021年以来,针对查处的县住建局原局长杨某、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原股长许某、高峰乡青松村原党支部书记贺某等乡村振兴领域腐败案件,拍摄《住建之蛀》《蝇贪之鉴》2部警示片,组织全县102个单位7千余人次集中观看。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龙舒清风》等廉洁教育读本,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拍摄廉洁微电影,组织开展廉洁宣讲进基层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分享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