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想用自己曾经身心交瘁,现在身败名裂,还将身陷囹圄的惨痛经历告诫在座的其他同行,一定要遵纪守法、秉公用权……”
站在被告席上,张某某声泪俱下的最后陈述,让参加听审旁听的全体人员深受触动。
10月25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六安市重点工程管理处原高级工程师、安全监督科原科长张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为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舒城县纪委监委组织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6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警示教育是党员干部最好的“清醒剂”。舒城县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今年以来,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为契机,结合“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92人中的91人,通过在发案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宣读处分决定、网站或文件公开通报、编印忏悔录、组织庭审旁听等方式,开展“一案一警示”,比例达98.9%。统筹摄制警示片《住建之蛀》,分批次组织全县103个单位5300余人次集中观看。编印《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发放给全县各单位作为警示教育反面教材。组织廉洁教育进基层宣讲活动,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已在24个单位党委(党组)和164个党支部开展集中宣讲。两次组织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变“处分一张纸”为“纪法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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