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潘洁   发布时间:2022-08-25 16:08   阅读量: 2365    ]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8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郭庆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的见面会,传达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张秀萍在县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

 会上,郭庆作动员讲话,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敬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巡察组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国安、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郭庆就巡察的意义、内容以及方式进行了动员,并对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积极配合;二是客观真实对有关人员进行评价;三是合理安排,请假需要及时向巡察组报备。

 王敬煦表示,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切实增强服从、支持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正视不足抓整改。着力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三是坚持勤政廉政。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推动全县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工作3个月。巡察期间(8月22日至11月20日)设有信访电话:19356451619;在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入口处设置意见箱,在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设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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