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有关精神,迅速扎实推进协作区建设各项工作,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加强场所建设塑好“形”。按照就近整合、合理划分原则,全县共设置6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联系3至4个乡镇。选定汤池镇、棠树乡、高峰乡、万佛湖镇、南港镇、千人桥镇作为集中办公地点,其中,棠树乡、高峰乡、万佛湖镇、南港镇4处使用闲置场所,汤池镇、千人桥镇2处统筹整合镇政府办公场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拨付200万元用于支持解决协作区办公场所改造维修、办公设备和车辆采购等费用。相关乡镇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帮助协调解决办公用房共72间,总面积1560㎡。
选优配强人员强好“身”。建立协作区“1+1”领导模式,由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协作区主要负责人,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主任为日常工作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对协作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作区成员由联系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和联系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督促各乡镇党委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对选派到协作区集中办公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对人岗不适的及时反馈调整2人。建立村级纪检委员人才库,适时抽调跟班学习,参与监督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充实协作区人员力量,提升工作质效。
注重建章立制立好“根”。为确保协作区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由委党风室、案管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办公室等部室牵头建立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廉政教育、支部建设、考核评比、谈话场所管理(谈话场所绿色通道)、干部监督、后勤保障等10项制度机制。通过强化建章立制,压紧压实协作区责任,指导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发协作区干部工作积极性,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和审查调查安全意识,保障日常工作、出行及生活等需要。
强化履职尽责铸好“魂”。各协作区对表对标“三比三看”等工作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自7月份推进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来,各协作区强化“室组地”联动,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疫情防控、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24次,通过提级、交叉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3件,立案6件,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党纪政务处分14人。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让协作区不仅外在有“形”,内在更有力、有效,真正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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