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舒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10:09   阅读量: 7580    ]

一、舒城县千人桥镇太岗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家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因帮助协调解决施工单位与本村群众的矛盾,张家菊分别于2017年8月和2018年2月收受在施工老板送给的礼金共计10000元,并用于个人支出。2022年1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加菊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舒城县春秋乡深冲村原党支部书记胡章永等人虚列支出冲抵违规招待费问题。时任深冲村党支部胡章永、党支部副书记束传桂、村文书许令华,在本村“土地增减挂”项目中虚报挖机工时费31715元,用于处理2016年3月至2019年12月账外支付用餐费用,其中大部分用餐含有香烟和酒水,共计31715元。2020年10月,胡章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束传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许令华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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