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31 08:58   阅读量: 9334    ]

 舒城县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副局长倪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5年至2016年,倪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购物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及安排的宴请、唱歌等娱乐活动,并多次让案件当事人承担其个人旅游费用19900元。此外,倪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倪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舒城县公路服务中心综合股副股长董玉武、驾驶员傅代山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3月至6月,董玉武、傅代山分别利用保管、使用单位加油卡之便,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其中,涉及董玉武1次240元、傅代山2次742.09元。鉴于董玉武、傅代山主动向组织交代违纪事实,积极退缴违纪款项,2021年12月20日,董玉武、傅代山分别受到诫勉处理,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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