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建立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工作机制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舒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08 17:55   阅读量: 4822    ]

近日,舒城县印发《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办法》共11条,从选派方式、人选条件、职责任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办法》提出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主要有县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和参加县委巡察两种方式,一种是从新提拔的年轻干部中选派部分到县委巡察机构挂任巡察组副组长,另一种是从县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中选派部分干部参加县委巡察。在培养锻炼期间,行政、工资关系等不变;管理上以县委巡察机构为主,派出单位配合。培养锻炼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从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表现优秀的,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出具《优秀年轻干部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工作鉴定表》,反馈其派出单位,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18年以来,舒城县为加强巡察力量,拓展培养锻炼干部新渠道,以县委党校青干班学员为主体,从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共抽调160余人次到县委巡察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出台《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的暂行办法》,将成功做法固化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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