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贯彻落实民主决策,今年以来,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聚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规范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
一是落实报告制度。要求各监督单位定期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事项,必须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
二是列席会议监督。各单位党组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纪检组派人参会,监督决策过程,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资金使用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等问题。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纪检组定期通过查阅会议研究记录、会计入账凭证、现场谈话了解等方式,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有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转变为“大问题”。
四是加强制度宣传。积极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宣传,要求各单位及时公开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权,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参与“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的意识。
今年以来,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列席所派驻单位会议8次,对研究事项提出意见建议11条,及时纠正重大事项决策不民主、资金使用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等问题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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