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发挥监督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舒城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杜显灵   发布时间:2021-06-04 10:18   阅读量: 3085    ]

“我们已全面完成两个试点村清产核资工作,正和有关单位对接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日前,在舒城县召开的村级“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联席会上,县纪委常委曹中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自今年3月作为安徽省开展村级“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单位以来,舒城县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近年来,舒城县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通过健全监督体系、优化监督方式等,在推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加强政治监督,压实治理责任。协助制定《中共舒城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促进和完善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牵头建立《中共舒城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舒城县纪委监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细化实化“两个责任”。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县乡村集中换届等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2021年1-5月,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84次,给予提醒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93人次,督促46名受约谈函询提醒的县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对699名拟提拔使用、职级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人员遵守纪律规矩、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提出暂缓意见6人(次)。

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治理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将监督体系建设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之中。制定《舒城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关于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贯通的意见》等,建立“1+1+3(4)+X”片区协作机制和“123456”监督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贯通、内外协同”的监督格局。在向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派出监察办公室履行相应监察监督职责基础上,延伸监督链条,在394个村设立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探索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三员合一”,打造群众身边的“监督哨”。

精准监督重点,破解治理难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焦点、基层治理的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县开展农村党内政治生活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将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8项党内政治生活内容梳理成清单,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等14家县直单位对村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民生工程等8大类42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事一清单一流程”方式,明确操作步骤、环节、受理时限、所需资料及公开要求等,逐一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权力运行过程一目了然、操作流程“全程控”,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干部履职有依据,群众办事有指南。推行“两项清单”制度工作以来,已制止不合理决策77项,制止村级不合理开支350多笔,发现问题及线索177个,给予诫勉谈话17人(次),提醒谈话359人(次)。

创优监督方式,提升治理能力。创新建立以“监督工作网格化,监督方式网络化,领导干部包保负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监督格局。依托日常管理责任,建立乡镇、村(居)监督责任网格,以乡镇纪委和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为主体的网格管理员负责监督网格内的“小微权力”运行、廉政舆情、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廉洁自律以及工作作风等情况,督促村(居)等基层单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做到“群众的诉求有人听、群众的难事有人管、群众的问题有人解”。增强信息化助力监督的能力,将村级小微权力、“三资”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从纸上、墙上向网上、“云上”转变,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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