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4月8日至6月10日,开展十四届舒城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县人社局、供销社、法院、中医院、张母桥镇及下辖14个村居、万佛湖镇及下辖16个村居等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目前,各巡察组已陆续完成进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信息如下:
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信访接待窗口 |
举报信箱 |
举报电话及 电子邮箱 |
第一 巡察组 |
张母桥镇及下辖14个村居 |
张母桥镇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
张母桥镇政府大门东侧及各村村部入口 |
0564-8563488 scdyxcz@163.com |
第二 巡察组 |
供销社 |
供销社办公楼306室 |
供销社机关办公室门前 |
0564-8661701 0564-8621581 494592679 @qq.com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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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办公楼五楼走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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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巡察组 |
万佛湖镇及下辖16个村居 |
万佛湖镇政府小会议室及各村部 |
万佛湖镇政府大门左侧及各村部 |
15212867438 18055148662 979297057@qq.com 2378125793@qq.com |
第四 巡察组 |
法院 |
法院南楼201室 |
法院北门口公开栏旁 |
18256495212 SCXC3Z2021@163.com |
中医院 |
中医院门诊楼四楼 |
中医院大门南侧 |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组进驻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如对巡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地址位于县纪委2号办公楼二楼。
特此公告。
中共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