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4-20 15:07   阅读量: 10047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4月8日至6月10日,开展十四届舒城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对县人社局、供销社、法院、中医院、张母桥镇及下辖14个村居、万佛湖镇及下辖16个村居等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目前,各巡察组已陆续完成进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信息如下:

巡察组

巡察对象

信访接待窗口

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及

电子邮箱

第一 巡察组

张母桥镇及下辖14个村居

张母桥镇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张母桥镇政府大门东侧及各村村部入口      

0564-8563488

scdyxcz@163.com

第二 巡察组

供销社

供销社办公楼306室

供销社机关办公室门前       

0564-8661701

0564-8621581

494592679 @qq.com

人社局


人社局办公楼五楼走廊

第三 巡察组

万佛湖镇及下辖16个村居

万佛湖镇政府小会议室及各村部

万佛湖镇政府大门左侧及各村部  

15212867438

18055148662

979297057@qq.com

2378125793@qq.com

第四 巡察组             

法院

法院南楼201室

法院北门口公开栏旁

18256495212

SCXC3Z2021@163.com

中医院

中医院门诊楼四楼      

中医院大门南侧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组进驻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如对巡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地址位于县纪委2号办公楼二楼。

特此公告。


              中共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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