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舒城县纪委监委对城关镇邓岗村文书、党支部委员兼邓岗敬老院报账员杨定柱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定柱利用其经手和管理敬老院资金的职务之便,公款私存、出借公款,侵占敬老院资金,数额较大,且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舒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定柱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