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1日至9月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力推进巡视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舒城县委把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视反馈问题坚决认账、照单全收。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全面对照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舒城县反馈意见,结合省委部署的“三查三问”,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六制五清四问”“四个绝不放过”“全程挂单整改制”等要求,以“不贰过”的决心“实打实”解决问题,坚决把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舒城县委切实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抓牢抓实。及时召开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调度推进会议11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县委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和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直单位抽调16人在县委二楼集中办公。县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有关会议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并先后20多次到整改任务较重的责任单位现场协调督办。巡视整改期间,县委书记2次向省纪委、省委巡视办作专题汇报,有力促进了整改工作。
(三)细化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第二天,县委立即召开巡视整改任务分解协调会,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县委召开了专题常委会议审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舒城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21个问题,逐项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分析查找原因77条,细化整改措施132条。召开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舒城县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印发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舒城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视整改期间,县委坚持把落实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上点到的4个问题以及第七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招投标乱象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层层夯实整改责任,着力构筑“1+3+7+X”的巡视整改责任体系。“1”即:县委制定全面整改方案,细化为132条整改措施。“3”即:县纪委监委制定《纪委专项巡视整改方案》,细化为102条整改措施;县委宣传部制定《意识形态专项巡视整改方案》,细化为41条整改措施;县委组织部制定《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整改方案》,细化为70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纪委专项巡视反馈6个方面20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反馈6个方面10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5个方面27个问题,已完成22个,正在积极推进的5个问题将结合县级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底前整改到位。“7”即:部署开展了上轮省委巡视整改问题“回头看”、征迁安置、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工程建设、“问题楼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分别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即:凡是反馈意见涉及到的单位,就具体问题制定专题整改方案,“X”共有49项。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至少有1名县委常委牵头,并有14名县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了一条措施、一名具体负责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个完成时限的巡视整改责任链条和推进机制。
(五)挂图作战,强化督查调度。县委始终把督查抓在手上,狠抓压力传递。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周调度、周通报制度,责任单位每周上报整改进度,牵头领导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巡视整改以来,共编印《信息简报》11期。二是严格销号。县委巡视整改办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三是派单整改。对重点单位派发《任务交办单》,对部分单位下发“三察三单”整改清单。累计派发《任务交办单》63份,制发“三察三单”11份。四是强化督查。对进展慢、效果差的责任单位及时提醒,跟踪督办。县委巡视整改办对40多家责任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梳理整改中存在的不足,并反馈给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六)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共自查整改问题185个,废除终止部门不合理制度6项,健全完善部门制度61项,新出台单位内控制度46项,真正做到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面落地生根。二是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巡视整改以来,全县先后修订完善规范性制度文件58项,形成“靠制度管人、用机制管事”的新常态,切实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紧盯问题清单,以坚决的政治担当全面落实巡视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1)针对“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2018年工作报告,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二是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责令县委组织部向县委作书面检查。调整了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县委政研室。省委巡视以来,先后2次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三是强化党建考核。县委将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党管武装、统战工作等纳入党建考评。四是健全集体决策讨论制度。对县常委会议议题初选、会议讨论、决策等作出明确要求,巡视整改以来,县委常委会共召开会议10次(其中研究巡视整改工作8次),议题46个,重大议题参会常委均充分发表意见。五是关于违规支付大额工程款问题。针对县产投公司未经会议决策就支付预付款问题,对县产投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产投公司作深刻书面检查,并抓紧与有意向租赁和购买的企业洽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六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针对巡视反馈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不完善和重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县委、县政府深刻反思,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有关内容要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的实施细则》两个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四个班子以及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贯彻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2)针对“环保责任未压实”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建设。县委书记对履行巡河职责不到位的13名县级河长集体约谈。召开了县总河长会议和河长例会,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向纵深发展工作领导组,出台了《舒城县推进河长制向纵深发展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规范巡河制度。统一了巡河日志格式,下发了巡河方案。巡视整改以来,13名县级河长、15名副河长已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巡河。2018年,镇村级河长累计巡河28551次,其中乡镇级河长巡河3804次,村级河长巡河24747次。三是完善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完成了杭北干渠段、玉带河段、护城河西段共计46处排污口的封堵、改造,余下排污口治理正在推进。积极推进亚行项目舒城县主城区污水管网工程,目前龙津大道一体化泵站临时维护已完成,七门堰路正在做试验段,玉带河、春秋路污水管网工程已立项。10个沿河居住小区雨污分流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目前,全县新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收集率95%,老城区污水收集率92%。四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对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棠树乡等6个乡镇作书面检查,对棠树乡等6个乡镇林业站进行通报批评。对河棚镇龙骨村、庐镇乡林河村和高峰乡青松村等3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违法占用林地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涉嫌违法改变林地用途和采伐林木的62个图斑,分类型进行处理,目前已查处58起。2018年11月以来,全县乡镇级林长巡林115次,村级林长巡林978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建立“五个一”工作责任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林长制改革。五是推进打非治违执法巡查全覆盖。对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春秋乡等9个乡镇作书面检查,对春秋乡等9个乡镇国土所通报批评。成立县非法采石巡查小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00余人次,查处非法采石25起,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石行为。六是全面推进矿山治理。33处采矿点修复已进行立项、可研和治理方案设计,其中16处治理工程量小的山体修复工作已经基本完成,17处治理工程量大的山体修复,正在履行工程招投标手续,2019年10月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七是推进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员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了《舒城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舒城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问责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舒城县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舒城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等一批规范性文件。
(3)针对“精准脱贫有漏洞”问题。
针对扶贫政策落实有欠缺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户达标低于县下达任务20%标准的3个乡镇,及时开展了督促检查,已完成任务。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到开发区和阙店、汤池、山七、庐镇、晓天等6个乡镇(开发区)进行现场指导,加快贫困户达标认定和主体带动奖补申报工作。三是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达标认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产业发展达标率。认真对照省农委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推进贫困户自种自养奖补政策的及时落实。四是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和“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新模式,加强项目库建设。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县12800个自种自养贫困户产业发展全部达标,100%完成省农委给我县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到户项目覆盖率97.7%,其中开发区到户项目覆盖率100%;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率82.9%,超额完成省农委给我县下达的年度50%的目标任务,其中:阙店乡85.6%、汤池镇73%、山七镇100%、庐镇乡80.6%、晓天镇64.7%。针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督促乡镇(开发区)加强调度,统一调配施工人员,为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提供帮助。二是针对少数超面积问题,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因户施策,教育引导广大贫困户,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三是针对修缮不到位、居住功能不配套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镇村完成整改。四是加强危房改造项目监管,督促、民政等部门开展县级验收全覆盖。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百神庙镇存在7户虚报工程款问题,现场予以纠正,并对白衣庵村、金东村包片干部14人予以通报批评。五是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对高峰乡陶湾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将自己申报为危房改造对象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针对河棚镇新开村“两委”违规为村五保户重复申报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套取库扶项目资金等问题,给予新开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河棚镇分管副镇长诫勉谈话,违纪款予以追回。六是关于虚报工程款问题。高峰乡明花村2017年库扶项目新建石关水泥路工程结算工程款4.85万元,经实地测量长度为56米,虚报44米,虚报工程款2.13万元。已责令明花村将2.13万元上缴乡财政所,给予原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两人已不再村担任相关职务。针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收回违规使用的扶贫资金。高峰乡已将拨付给国芳佳园大酒店资金共计92万元全部追回。对高峰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乡分管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乡人大主席作书面检查。对高峰乡百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立案查处,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二是严肃处理白条入账、违规支付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对全县2016年以来各级审计、巡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财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目前已整改到位。
(4)针对“深化改革不主动”问题。
一是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十九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一系列会议、讲话精神。县委书记亲自抓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常委抓好牵头改革任务。县委改革办会同县效能办向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6家单位下发《“三察三单”制度交办单》。印发了《县委改革办和8个专项小组“1+8”“6+X”联席会议制度》。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经核查,实际应进未进单位4家,原因是县规划局为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县法制办无进驻项目,实际应进未进审批事项42个、未能在中心一站办结事项59个。截至2018年12月4日,应进未进的县地方海事处、县房管局、县经信委、县体育局等4家单位已携带项目进驻中心。42个应进未进审批事项除21个事项(含国土局1个、人社局4个、公安局16个)外,已进驻中心。未能在中心一站办结事项59个,除7个事项(含国土局4个、公安局3个)外,其余事项已能在中心一站办结。已进驻的县直单位,均已确定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为窗口首席代表。21个应进未进审批事项和7个未能在中心一站办结事项皆因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紧张无法容纳导致,现有县政务中心人社大厅、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县公安局车管所承担以上“未进驻”和“不能在中心一站办结”审批事项办理。三是县政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已由县重点工程局牵头,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已被列为2019年度重点工程。四是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改革。县政府责令县商务局作书面检查,成立了商务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组,制定了《舒城县商务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对43家乡镇生猪屠宰场点进行关闭,全县只保留舒城县食品公司屠宰加工厂、舒城县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家3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目前已经完成改制。五是加大园区整合。舒城包河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已正式挂牌,相关组织机构、运行体制等已建立。舒城经济开发区和杭埠经济开发区两个园区整合方案经县编委员会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批。
3.一味求大,政绩观有偏差
(5)针对招大商、引大项目问题。
一是对县招商局、县城投公司、县产投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成立舒城产业新城对接服务领导组,负责舒城产业新城项目推进,加强日常监管和督查,确保产业项目落实,公共事业、环保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三是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与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合作约定未尽事宜。四是由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按照舒城产业新城中产业用地(不含房地产项目)占全部可出让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50%进行承诺,同时要求舒城产业新城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产业新城远景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居住、公共配套用地比例实施。五是推动沃特玛危机化解。由于受深圳沃特玛债务危机影响,全国各投资城市的沃特玛分厂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安徽沃特玛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也受到了影响,但未停止生产,仍在持续给中国铁塔公司生产储能电池。深圳沃特玛在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多方共同努力下,通过组建银团、贷款展期、降减利息、债务处理、资产盘活、减员增效、引入战投等有效举措,已逐步向好发展。县产投公司对收购的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厂房,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外进行租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夯实担保责任。制定了《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对县重大招商引资企业、经济支柱产业、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企业贷款担保行为,按照反担保抵押物不低于担保标的额标准办理反担保抵押。成立县政府投融资领导组,进一步建立健全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和风险防范机制,对需要融资担保的重大招商项目,落实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七是制定出台《舒城县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机制》《舒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操作流程,所有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经过实地考察、项目会审、项目会商,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项目协议经县法制局审核把关后签订。
(6)针对上大工程问题。
一是对县交通局局长,体育局局长,万佛湖管委会第一副书记,万佛湖管委会副主任和县公管局局长进行约谈。二是关于舒勤互通立交建设项目。S351六安至舒城段项目工程终点路线方案由六安市交通局委托安徽省交规院进行论证,设计单位依据设计规范和设计阶段必须的远景交通量分析得出“一级公路同交通量大的其他公路交叉,宜采用立体交叉”,两条道路功能决定交叉节点应设置成互通立交。三是关于在建的县体育中心项目。该项目2013年5月30日经县发改委立项批复,项目占地32公顷(含体育公园用地),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5.5公顷,总建筑面积60650 m2,总投资4.52亿元。2017年5月17日,经过公开招标,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总价4.3398亿元(含0.44亿元预留金)中标。目前,已召集施工方和监理方召开专题会,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按期竣工并通过验收。四是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谋划论证程序。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导则》,凡重大项目均纳入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库,经批准进入年度建设计划后实施。五是关于举债平台多、管理乱问题。对县城投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县城投公司向县政府作深刻书面检查。县城投公司现有18家平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是项目融资需求,保障信贷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县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同时,也是按照银行放贷要求,必须一个项目成立一个公司。修订了《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舒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拨付程序及审批权限,规范城投公司所属公司的组织行为,推动所属各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底,有关担保贷款已还款7.7个亿,县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降至40.29%。县政府成立了县城投公司转型工作领导组,稳步推进公司改制工作,从而彻底解决平台多、管理乱问题。六是关于逾期债务问题。县政府对县教育局局长进行约谈,责令作书面检查,并责成县教育局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对困难高中予以经费补助,协助学校尽早偿还欠款。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在舒城传媒网、舒城先锋网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栏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解读,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网络学习平台,帮助更好地理解精髓掌握要领,累计推送文章108篇。二是成立舒城县融媒体中心。将《舒城宣传》、舒城广播电视台、舒城传媒网、舒城发布等进行融合,利用融媒体平台,集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宣传,收获了良好传播效果。三是立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载体,积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全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539个,开展党课报告会、政策宣讲、“课堂传习”等活动1628场次,19.6万人次接受新思想、新文化、新理论教育。四是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对理论学习落实情况来一次“回头看”,查摆出学习内容不全面、学习不到位等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全县各党委(党组)联系实际开展了一次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重新学习《舒城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下发了《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确定研讨主题的通知》,明确县委及各级党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专题研讨式学习。目前,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均确定了2019年研讨主题。六是对2018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全县 86个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一次学习、研讨和“回头看”,查摆出理论学习联系实践不够、学习形式单一等5个共性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七是县委宣传部和86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外请报告制度责任书》,印发了《舒城县乡科级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旁听制度》。八是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舒城实际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等专题研讨,做到了集体学习有主题发言、有讨论。九是组建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脱贫攻坚巡回宣讲团,在全县巡回宣讲23场,听众6000余人。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针对“干部工作缺乏系统谋划”问题。
一是对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开展了综合分析研判。对全县领导职数进行了全面摸底,共核定乡科级领导职数912个(含事业150个、法检两院领导职数14个),其中正科级202个(含事业正科25个),副科级710个(含事业副科125个),已制定了干部调配方案。二是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对全县各单位240多名从事干部人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干部工作基础性业务培训。三是梳理出全县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19名科级领导干部名单。经与上级部门沟通,将结合即将实施的新一轮机构改革全部进行交流轮岗。已责成县公安局对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14名股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四是对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全县领导职数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制作了乡镇科级领导职数、县直党政群机关科级领导职数、参公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统计表。目前,我县机构改革方案已上报省市,2019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对所有要求报告事项,全部按规定事前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2018年8月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将不符合规定的挂职干部的挂任职务全部免去。对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县委组织部向县委作书面检查,并引以为戒,防止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六是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注意把握干部培养锻炼和提拔调整的规律和节奏,避免出现干部频繁调整的情况。
(9)针对“干部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针对随意简化程序问题。一是结合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对全县各单位从事干部人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就干部工作基础性业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干部工作业务水平。二是切实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制定了《舒城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舒城县干部考察工作规程》。三是对2016年1月以来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13名干部进行一次“回头看”。目前,13名干部任现职已满一年,县委组织部结合岗位适应性、履职发挥作用等情况全面进行考察了解,并对这13名同志予以正式任用。四是全县现有“到龄改非”70名干部均在正常上班,其中选派担任党建指导员5名,选派担任扶贫工作队长3名,担任政府督学3名。制定了《舒城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履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实改非”干部的日常管理,注重发挥“改非”干部作用。五是针对只挂名不分工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对领导干部分工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只挂名不分工的领导干部10人,已分类做出处置,其中,职务调整1人,免去挂任职务7人,明确分工1人,还有1人已经通过县人代会选举进行了明确。六是自2018年4月份已停止科级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做法。针对纪律处分与考核脱节问题。一是对全县范围内领导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联合成立“带病提拔”问题核查组,经核查,原水利局总工“带病提拔”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县检察院把关不严,县水利局党组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已对时任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县纪委分管负责人和检察院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严肃批评教育,责令3人作深刻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目前县纪委分管负责人、县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已被调离原工作岗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规定。出台了《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工作的意见》。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问题。一是深入核查,严肃问责。二是对县管干部档案进一次“回头看”,梳理出的4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对全县各单位从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次干部人事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出台了《舒城县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10)针对“组织建设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编印发放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汇编100多份,加强对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对未按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县审计局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作书面检查。三是开展2018年度全县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已对40家县直单位“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有22家单位未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对39个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并长期坚持。对下剩的县直单位“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坚持边检查边反馈边约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019年1月25日前完成检查全覆盖。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下发了通知,加强对县直单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查指导。四是将党内组织生活会纳入党建考评重要内容。制定2018年度县直单位党建考评细则和考评办法,提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考评分值,通过强化考评导向,进一步督促各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五是全面纠正个别村党支部以发放误工补贴的方式吸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错误做法。通过摸排,有13个乡镇(开发区)共85个村以发放误工补贴的方式吸引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已对这些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全面停止此类错误做法。六是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水平。举办了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班,培训90人次。举办了全县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培训382人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针对“不担当、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制定出台了《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规范完善精准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了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针对民生工程推进迟缓问题。一是对2018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对照年初制定的“任务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对进度缓慢的5家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下发督办意见5份。二是完成了2018年33项民生工程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其中省委巡视期间指出的进展较慢的几项民生工程全部按时序完成,关于学前教育促进项目,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了全县幼师培训工作和年度“新建3所、改扩建2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关于县乡公路大中修项目,截至2018年10月底,年度50公里县乡公路大中修目标任务,实际完成50.85公里;关于技工大省技能培训提升项目,该项目中“新技工系统培养项目”和“退役士兵培训”到2018年9月中旬均已超额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项目”年度目标任务200人,实际完成205人,“退役士兵培训项目”年度目标任务270人,实际完成培训277人;关于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项目,该项目中“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年度任务18个,截至2018年9月底实际完成21家企业认证,累计兑现奖补资金67万元;关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为跨年度任务,截至2018年10月底,20个项目点建设任务完成93%,超额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三是提前谋划2019年民生工程项目。利用县民生工程网,公布了《安徽省2019年民生工程项目公开征集问卷》,认真梳理吸纳意见建议。印发了《关于做好提前谋划启动2019年民生工程工作的通知》,对常规项目、老项目提前安排部署,实现早开工、早建设,对已明确的项目,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针对县垃圾处理厂项目历经十余年、数次变更方案,至今仍未开工问题。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制定了行事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力有序推进。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县城管执法局局长进行约谈,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针对维护群众利益不力,存在重拆迁轻安置问题。一是加快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进度。对2014年以来6379户未安置户逐户进行梳理分类,盘点销号。房源缺口100万m2已全部落实,已完成分配和在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19万m2,落实规划设计的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15.2万m2。截至目前,未安置的6379户,已分配和即将分配入住3941户,占比61.78%;已动工建设804户;剩余1634户,主要为2018年县城区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以及开发区历史遗留项目等,目前已全部完成规划设计。二是加快南溪北岸旧城改造拆迁项目安置房分配进度。对于缺口房源实行调剂丰泽春天安置小区等现有安置房源和发放购房券方式解决。已完成了丰泽春天安置小区的房源移交和欣然南溪安置小区的房产测绘工作,正在开展该项目安置房分配前的安置房源统计、安置房源及对象公示、拟定安置房分配方案等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安置房分配。三是建立健全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长效机制。明确了县征管局为安置房管理专门机构,拟定了2019-2020年房屋征收计划。印发了《舒城县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以集中安置为主、开发单位代建为辅、购房券方式调节的多渠道安置房源筹集模式,逐步构建征收安置同步协调机制。针对有的信访问题一味迁就问题。一是责令杭埠镇党委向县委作书面检查,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作深刻书面检查、补缴党费,责令其所在党支部作书面检查。二是开展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信访活动情况全面排查工作。要求相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做好本部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规范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信访行为的通知》文件,积极引导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提出信访事项。四是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印发了《中共舒城县委关于实施抓党建促维稳“五心工程”的意见》。
(12)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一是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责令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晓天镇、舒茶镇作深刻书面检查,责令负有监管责任的县财政局、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作深刻书面检查。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1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单位作书面检查。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1个县直部门和乡镇超标准发放带薪休假补贴等无依据不合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追缴。二是开展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舒城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从纪委监委、人社、财政、审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规范津贴补贴发放。自2018年5月起,停止发放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切津贴补贴和奖励资金。根据省市人社、财政部门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要求,拟定了《规范一次性工作奖励实施办法》并已通过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待市政府审批后施行。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对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日常监督检査。建立整治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工作季报制度,每个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经主要负责人审签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汇总,经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审签后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存在违规发放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针对考核评比过多,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核减考评项目。制定了《2018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意见》,在2017年度设置的29项考评项目基础上,精简至19项考评项目,核减考评项目比例34.5%。二是明确表彰表扬数额与惩戒。克服平均主义,进一步明确每个考评项目表彰表扬数额。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脱贫攻坚、计划生育等后进单位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优化考评方法。注重平时考评、强化阶段督查、弱化年终总评。对需要进行现场考查的项目,由县岗责办整合后统一组织,一次性到现场考查,减轻被考评单位迎检压力。针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对干汊河镇未经审批擅自租用企业厂房办公,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均超标问题立行立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核准其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3802 m2,责令快速清退违规租赁办公用房4020 m2。目前该镇党政机关及站所办合计98人,在利用现有办公用房1338 m2的基础上,按照每月5元/m2,租用南聚产业园综合楼2464 m2,租期4年。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肃问责。对干汊河镇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镇长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租用办公用房,个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违纪行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干汊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个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违纪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治理。第一阶段是自查自纠,2018年9月30日,县机关事务局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的函》,明确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要求各单位自查自纠,并在2018年10月8日前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相关规定整改到位。第二阶段是督查抽查,2018年10月16日至23日,由县机关事务局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成立2个督查组,对全县21个乡镇(开发区)、75家县直单位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现场查看、红外线测量等方式,实地督查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对督查发现的29个问题,县机关事务局发函一对一提出整改意见,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三阶段是建章立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实行办公用房整改销号制度、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调整备案制,并定期开展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进一步巩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成果,防止超标违规问题反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
针对警示教育有缺失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发放《胡传道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与会常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再次对胡传道腐败案件进行剖析反思。他县处级领导干部均对胡传道腐败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将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民生等领域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成《警示教育》读本、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汇编成《警示教育材料》读本,共印发1150份。三是组织开展了典型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组织各乡镇分管民政负责人共22人参加原高峰乡挂任党委委员、朱湾村党支部书记、乡敬老院院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汤池镇镇村干部共10人参加汤池镇油坊村书记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组织全县卫生院院长、会计人员共61人参加汤池镇卫生院收费员案件旁听庭审活动。拍摄制作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明星院长”的坠落》,在全县播放82场次,300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警醒。
针对巡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了《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制定了《舒城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全覆盖单位由修编前的96个,增加到534个,将巡察延伸到村(居)。二是制定了《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划》《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对县委“五人小组”会议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规范。三是组织开展了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工作。第四轮巡察24个县直单位,巡察结束后,县委召开“五人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的汇报,并对第五轮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截至2019年1月,第五轮巡察完成了对5个县直单位、113个村(居)和12个基层站所的巡察任务,巡察全覆盖进度达到44%。四是建立巡察人才库。制定了《舒城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试行)》。对2015年以来参加过巡察工作的人员以及全县在编在岗的有相关专业知识优秀年轻同志进行摸排,充实完善巡察人才库230人。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问题。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县委书记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各县领导对分管领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开展了廉政谈话。县委书记对分管领域“两手抓”落实不力的两名县领导进行了约谈。制定了《舒城县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了《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监督任务、监督重点、问题处置方式等,对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作出部署和要求。印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评价标准》《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深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与工作任务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问责。责令县林业、房管、水利三家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整肃立规”活动。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卫计委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规范津补贴发放,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转不畅问题。一是加强案件线索移交。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审计局已将2015年以来应移未移的案件及案件线索进行了梳理移送,2018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已按照要求开展相关移送工作,共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106件,其中立案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二是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分别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例会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专题研究相关案件,布置反腐败防逃工作。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县公管局相关案件。三是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巡视整改以来,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8次,处置问题线索100余件,通过集体排查的形式,加强线索研判,提高线索处置的准确性。四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及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以及案件查处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工作的意见》。
(14)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执纪审查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反映县管干部问题线索中初核、量纪、问责情况进行排查,纠正应核未核、应处未处、量纪不准、问责不力等问题。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和审理的相关规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入剖析县水利局案件,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召开了案件剖析会,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二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从严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出台了《舒城县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宣布、送达等工作。三是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严实紧。2016年以来,我县扶贫领域共问责5个单位、63人,被问责人员中乡科级干部7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5)针对“招投标领域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停止实施了沙埂家园安置小区三期工程水电项目、紫荆园安置小区三期工程水电项目等12个在建项目。二是倒追工程实施的每个环节,对巡视反馈的应招未招、规避招标、定向招标、会议纪要招标问题逐一梳理,形成348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实行盘点销号,全面整改到位。三是扎实开展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集中力量推进整改。10月23日全县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后,立即对全县所有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又成立4个督查组,重点围绕程序手续、工程量、变更签证、工程价款、施工工期、竣工验收及审计决算、巡视整改举一反三等七个方面内容,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四是进一步加强工程后续跟踪管理,加大审计力度,加强对合同履约和竣工验收、价款结算、变更签证等重点环节的监管。2016年以来,完成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项目263个,送审总金额130.95亿元,净核减金额4.07亿元。五是集体约谈涉及问题的3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杭埠镇、万佛湖管委会等9家单位作书面检查。严肃调查处理相关围标串标案件,已对涉及围标串标的41家企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11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干部职工1人、企业相关人员10人。并将依据调查结果,对违法企业依法作出处罚。六是出台《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主体责任”清单》《禁止会议研究工程招标事项清单》《舒城县建设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等问题追责制度》《加强日常建设工程市场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舒城县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舒城县小区供电工程管理办法》等一揽子文件,加强对工程招投标以及供水、供电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16)针对“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深化“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继续开展“三查三问”“五促五提”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纪知识测试活动。3137名县直单位党员干部注册“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利用平台学习党纪法规知识。二是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规定》《关于对“一把手”监管的实施细则》《“两个责任”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将“三重一大”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17)针对“‘微腐败’仍易发多发”问题。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提升法纪意识。在全县426个村(居)开设“廉政之窗”专栏,加强对基层干部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送纪法进基层”宣讲活动,加强对乡村干部法纪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3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各乡镇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送纪法下基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全县共有3320名基层干部接受教育。二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省委巡视以来,累计通报基层典型案例6期10起,对17名个人点名通报曝光。将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民生等领域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汇编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警示教育读本》500份,发放到每个村(居),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警醒广大基层干部严格遵守法纪,牢记宗旨意识。公开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了较强的震慑效果。三是提升业务素养,提高监督实效。组织安排两批13人次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纪检业务培训班,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共87人参加培训。四是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第五轮巡察,共巡察113个村(居)。五是深化作风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开展扶贫领域工作履职不力作风建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共排查问题9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成立10个督查组,开展市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对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进度、整改质量、整改报账真实性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通过督查督办,促进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六是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和问责力度。2018年8月份以来,扶贫、民生领域共立案19件,对扶贫工作不力的县工行进行通报批评,对扶贫工作履责不力存在作风问题的4人进行提醒谈话。七是健全监管制度。注重发现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工作的意见》,县直有关部门制定了《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办法》《县水库移民生产扶持项目实施办法》《县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小型项目工程审计备案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七)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8)针对“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常委会针对上轮整改不彻底问题深刻反思,痛定思痛,狠下决心,严肃认真对待整改问题,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扎实的工作举措,坚决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二是明确整改方向。与省委巡视办对接,找准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的20余个问题,以交办的形式,将整改任务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与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到位。扎实推进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制定了《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对没有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确保“见底清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不反弹。三是全面落实整改。及时向省委巡视办、省纪委第四监察室汇报上轮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并根据省纪委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深化整改成效。截至目前,上轮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的20余个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四是严格追责问责。结合本轮巡视整改,对上轮巡视整改涉及的问题线索和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共对5个党组织、9人进行问责,其中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3人,党内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
(19)针对“整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一是县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和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直单位抽调人员在县委二楼集中办公。二是县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审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舒城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转发到各单位,并对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问题,具体细化132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每个问题至少有1名县委常委牵头负责,并有14名县领导具体负责整改。及时召开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将《整改方案》和县委书记批示抄清转发到二级机构,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对所有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四个绝不放过”的要求,实行挂图作战、盘点销号。三是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8次、调度推进会12次,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保障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力推进。四是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8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2次到省纪委、省委巡视办专题汇报,先后20多次到县委巡视整改办和整改任务较重的责任单位现场督办整改事项,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20)针对“部分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制定了《中共舒城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县委常委会会议决策议事规则的若干规定》《中共舒城县人民政府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探索建立监督机制。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的实施细则》,加强党内监督和一把手监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是严查土地违规。省委巡视反馈我县2016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67例,面积1303.37亩,整改到位个数、面积分别占总个数、总面积的52.75%、78.4%,剩余60例359.25亩已经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正在逐步整改到位。四是加大土地违规问责力度。对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土地违法违规较严重的12个乡镇25名镇村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党内警告23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六是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制定了《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舒城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初步形成了纪委、公安、国土等十几个部门联动,合力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成果运用,以持久的政治定力巩固扩大巡视成效
在省委、市委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有很大不足和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钉钉子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确保所有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整改到位。
一是聚焦主体责任不发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三查三问”,扛稳抓牢县委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刻不松劲地把巡视整改任务抓在手上,做到决心不变,推进力度不减,推动省委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聚焦问题整改不放松。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六制五清四问”“四个绝不放过”“全程挂单整改制”等要求,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抓不放,持续推进,坚决做到不整改彻底不销号,确保所有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是围绕举一反三抓长效。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追根溯源,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经验总结、建章立制等工作。坚持驰而不息抓整改,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维护和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围绕成果转化抓运用。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强大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市委加快绿色发展等决策部署,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的奋斗目标,推动舒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4-8661066;邮政信箱: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县委巡视整改办;邮编:231300;电子邮箱:xszgb0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