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晓龙受审

[ 来源:皋城清风   发布时间:2020-12-14 09:11   阅读量: 11333    ]

 1211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晓龙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童晓龙利用担任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3.6万元。被告人童晓龙在查办“4.16皋城公馆门口聚众斗殴案”中,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犯罪嫌疑人马某,违规办案,徇私枉法,使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马某、朱某逃脱法律处罚,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童晓龙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徇私枉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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