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舒城县纪委监委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过程中,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以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定期研判、违纪违法案件以案示警、纪检监察建议跟踪落实、常态化开展暧心回访等十项机制为抓手,做深做实做细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案示警常态化
“这几起案例都发生在身边,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身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学习好党纪法规,更要保持敬畏之心,处处严格遵守。”在舒城县张母桥镇长冲村开展的“以案示警明法纪”活动中,听了镇纪委书记公开通报的该镇几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村支部书记高俊生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舒城县纪委监委紧扣警示教育连接“不敢”与“不想”的重要纽带,发挥着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治本作用,出台《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用好用活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警示”,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常思贪欲之害、严守立身之本,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公开通报典型案件6起10人,组织参加庭审旁听活动3场近1000余人次,开展“以案示警明法纪”宣讲300余场覆盖近万人次……以案示警工作的常态长效,持续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营造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两书”建议促整改
“今天到你们单位,主要是回访了解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近日,舒城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带队,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前期发送的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跟踪问效。
2020年3月,舒城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针对在查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谢某林案件中,暴露出来该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等问题,以舒监【2020】2号文件,发出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的监察建议。
虽然前期已收到该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的整改报告,但为进一步跟踪了解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第四纪检监察室带着该中心报送的监察建议整改报告,上门开展实地走访、抽查核实,坚决防止“一发了之”和落实“打折扣”的现象。
2020年舒城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做好执纪差问责“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对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并建立建议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有力推动了相关单位以案促改工作。
“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办机制以来,出现三个明显变化,一是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各单位落实建议书的意识明显增强,三是以案促改的成效明显提升。”舒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对全年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调研、抽查核实和效果评估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回访教育暖人心
“接到处分决定以后,我压力很大,觉得别人都用有色眼镜看我。今天的回访,让我深感组织的关怀和爱护,消除了我的‘心结’,让我倍感温暖,我将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近日,面对前来开展回访的县纪委监委干部,舒城县某镇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县管干部激动地表示。这是舒城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受处分党员干部暖心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场景。
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2020年,舒城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探索受处分人员回访和教育工作,制订了《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委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活动实施办法》,采取入户访谈、集中座谈、电话约谈等多种方式,对受处分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回访教育,让执纪问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0年,全县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180人次,按期恢复党员权利3人。多名受处分干部因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工作,在处分期满后,受到组织重用。
澄清正名激担当
“经过镇纪委认真调查核实,反映村支部书记潘某某侵占五保供养资金的举报件不实,现根据《舒城县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公开为潘某某同志正名……”
舒城县杭埠镇纪委在该镇潘湾村召开失实举报澄清会,对经调查为失实举报的某信访件进行澄清,对受到失实举报的被检举人公开正名。
为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舒城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机制。该办法明确了澄清工作的原则、范围、方式和责任,规定了评估研定和审核批准程序,对稳妥实施和结果运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0年,舒城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7例,召开澄清会4场次,向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送达了澄清函,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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