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5日至2月3日,开展十四届舒城县委第十轮第二阶段巡察。县委成立8个巡察组,对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机关事务中心、招商中心、督查考核室等9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已陆续完成进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置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群众来信来电。具体信息如下: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巡察组进驻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如对巡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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