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起案例都发生在身边,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身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学习好党纪法规,更要保持敬畏之心,处处严格遵守。”近日,在舒城县张母桥镇长冲村开展的“以案示警明法纪”活动中,听了镇纪委书记公开通报的该镇几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村支部书记高俊生深有感触地说。这是舒城县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场景。
自行拍摄警示教育片2部,编辑《典型案例选编》3本印发1000余册,组织参加庭审旁听活动9场近2000人次,开展“以案示警”宣讲400余场覆盖近万人次……2019年以来,舒城县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过程中,注重发挥警示教育助力不敢、推动不想的重要作用,做深做实、形成常态。
为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出台《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用好用活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一案一警示”,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常思贪欲之害、严守立身之本,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实施意见》突出警示教育坚持的六项原则,即坚持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目前,该县正有序通过公开通报案件处理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深化警示教育工作,持续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营造不想腐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