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23日,开展十四届舒城县委第十轮巡察。县委成立8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司法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数据资源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文旅体局、重点工程处、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卫生监督所、种子管理站、万佛山管委会、轻纺协会等21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对县卫健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南港镇三冲村、高峰乡高阳村开展“背包式”巡察。目前,各巡察组已陆续完成进驻。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接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信息如下:
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信访接待窗口 |
举报信箱 |
举报电话及 电子邮箱 |
第一 巡察组 |
卫健委 |
卫健委办公楼四楼信访接待室 |
卫健委大门东侧 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大门北侧 县医院大门东侧 中医院大门南侧 |
18297875561 1281140308@qq.com |
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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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计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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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佛山管委会 |
万佛山国有林场信访接待室 |
万佛山国有林场公告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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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巡察组 |
公安局 (交管大队) |
公安局办公楼1213室 |
公安局办公楼大门处 交管大队办公楼大门处 |
0564-8680705 0564-2790268 925248820@qq.com |
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办公楼306室 |
办公楼一楼入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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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巡察组 |
文旅体局 |
办公楼三楼西 |
机关大门口左侧 |
15056427457 984133098@qq.com |
重点工程处 |
相约河畔12号写字楼9楼912室 |
办公楼9楼电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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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 |
办公楼302室 |
办公楼三楼电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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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巡察组 |
农机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一楼 |
0564-8668113 13965451456 532849573@qq.com |
农科所 |
农科所三楼小会议室 |
农科所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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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管理站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
农业农村局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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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巡察组 |
司法局 |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办公楼一楼门厅 |
13956149446 1876114798@qq.com |
医保局 |
办公楼601室 |
办公楼六楼楼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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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 巡察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
办公楼大门处 |
0564-8628560 0564-8621544 0564-8621338 3158874063@qq.com |
商贸物资流通行业服务中心 |
春秋北路综合办公区大楼五楼商务局小会议室 |
春秋北路综合办公区大院大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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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协会 |
住房公积金中心四楼 |
住房公积金中心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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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巡察组 |
数据资源管理局 |
数管局四楼会议室 |
数管局一楼门口 |
18690134785 13731958115 nscfgz@126.com |
农技推广中心 |
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
办公楼三楼楼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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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镇三冲村 |
南港镇财政所二楼 |
南港镇政府大院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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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高阳村 |
高峰乡文化综合楼二楼 |
高峰乡政府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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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 巡察组 |
生态环境分局 |
生态环境分局接待室 |
办公楼二楼与三楼楼梯口处 |
19855990906 19855651856 934686586@qq.com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权益保护办公室 |
办公楼六楼与七楼楼梯口处 |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巡察组进驻期间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和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如对巡察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地址位于县政府综合楼一楼东侧106室,电话8680521。
特此公告。
中共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