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舒城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信访举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持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信访举报工作质效进一步显现。
严把入口关,构建会商研判工作机制。拟定《处理疑难信访事项会商研判工作办法》,加强与政府信访、政法等部门协作配合,着力规范各类疑难信访事项信访件相互转送反馈工作程序,成立协调联动工作领导组,对职责交叉、界线不清、沟通不畅的疑难复杂信访件,会商研判精准处置,形成工作合力。
紧盯全流程,建立常态化检查督办机制。坚持每月跟踪、季度通报、半年督查的工作模式,每月印制《信访举报情况跟踪》,每季度印发《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通报》,对通报排名后进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和工作调度;每半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县各乡镇纪委开展工作督查并跟踪落实到位;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采取班子成员挂牌督办的方式,予以重点关注、严格限期办结。
主抓质量关,建立信访办理质量评查机制。及时修订《信访举报工作规则》,编印《信访举报业务操作规范》,统一文书表格模板,开展规范化建设。制定《信访件办理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从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回访反馈、立卷归档等方面,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开展重点逐卷审核、日常抽样检查和分片交叉互查,评查结果纳入积分制管理考核,倒逼办理质效。
做好后半篇,完善诬告治理和失实澄清机制。建立了《关于治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对19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1名公职人员因诬告陷害受到行政处分;2020年共澄清失实检举控告6件,召开3起澄清会议,向7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送达澄清函,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用好大数据,健全信访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每月印制《反映县管干部月报》,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印制《信访举报工作专报》,持续开展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适时进行区域、专项分析,开展不实举报专项分析1次,片区乡镇区域分析5次,充分发挥情报部作用。
擦亮小窗口,加强立体式信访举报宣传机制。积极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依托舒城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覆盖全县各乡村的“廉政之窗”固定宣传栏等载体,编印了《信访举报指南》、《信访举报工作二十问二十答》知识手册和群众监督联系卡,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出台后,组织专题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手册,深入乡镇、村居和县直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