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工作联系制度》明确日常联络、定期例会、参加或列席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廉政教育谈话、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等八项工作规定。
下一步,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严格按照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驻在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联络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重点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问题,确保工作制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