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明确纪检监察联络员职责 实现“嵌入式”监督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27 08:19   阅读量: 8076    ]

  为压实单位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效能,近日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纪检监察联络员进行调整,下发《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确保联络员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桥梁纽带“触角”作用,实现“嵌入式”监督。

 《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职责》明确纪检监察联络员六个方面工作职责:一是协助本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并做好本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联络工作;二是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三是总结宣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做法、成效、经验,及时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四是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件办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调查处理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分类归档;六是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一步,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聚焦六个方面职责要求,对纪检监察联络员履职情况严格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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