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在中国共产党舒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8-05 15:39   阅读量: 8357    ]

坚守初心使命  履行神圣职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舒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舒城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金书记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四风”转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着眼政治属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监督执纪首要位置,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的审查调查,严肃查处了部分党员干部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干扰换届纪律、违反组织工作程序等案件11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典型案件25起,处理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制定《舒城县党员干部受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作出说明或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督促98名乡科级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检查或说明。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制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纳入日常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纳入政治巡察的重要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2018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

协助县委推进“讲严立”活动。围绕“六聚焦六整肃”,以鲁炜和“陈、杨、周”案件为反面教材,联系我县原县委书记胡传道案件等进行深刻反思,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警示教育,全县党委(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109场(次),举办专题辅导报告79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44场次。

()着眼使命担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标准,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通过日常监督、年度考核、述责述廉、质询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到实处。2018年考核基层党组织97个,开展问责89起,11个单位、133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若干规定>实施方案》《舒城县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等一揽子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刚性约束。

强化公职人员的监督。开展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违规挂靠专项清理,纠正挂靠行为142人次,1992人作出不挂靠取酬的承诺。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对3881名公务员、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排查,对4名党员干部办企业行为督促规范到位,党纪处分1人。

()着眼正风肃纪,强化重点领域监督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制定《舒城县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纪律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治理,处置线索166件,立案118件,处分78人,印发通报20期,曝光典型案件25起。督促相关单位推进贫困村审计监督工作,全县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专项审计全覆盖。

强化环保领域问责。制定《舒城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问责办法(试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2018年度共处置问题线索14件,了结11件,立案3件。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3人。

扎实开展卫计系统执纪审查行动。制定《舒城县卫计系统执纪审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摸排梳理问题线索,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共梳理问题线索10件;了结3件,立案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委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扫黑除恶线索移送处置工作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破网拔伞”上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共摸排和接收移交问题线索8件,办结3件,正在办理5件。已立案3件;县纪委监委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件。严肃查处了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为他人非法查询招投标信息等典型案件。 

()着眼政治体检,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制定《舒城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和2018年县委巡察工作计划,推进巡察监督向村(居)延伸,全覆盖单位由96个增加到534个。制定《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划》《舒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三项制度,巡察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深入推进县委巡察。配合市委开展了2轮脱贫攻坚和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以及巡察“回头看”,实现了对8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全覆盖。2018年县委先后开展了两轮巡察,对24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3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对2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向113个村居、街道和12个乡镇站所开展了延伸巡察,发现问题188个,问题线索15件。巡察全覆盖进度达到44%。

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县委成立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整改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开展了巡视巡察整改“见底清零”大排查大督查活动,先后组织开展4次监督检查,印发督查通报4期,重点督办问题线索5批次19件。2018年市委巡察反馈的336个问题,完成整改334个,基本完成2个,移交线索54件,立案32人,挽回经济损失553.42万元,追责159人,建立健全制度28项。抓好县委两轮巡察整改工作,反馈问题499个,问题线索32个,已完成整改188个,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正在整改中。

全力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委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20个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制定102项整改措施,实行日报告、周调度、周通报制度,挂图作战、清单管理、审批销号,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巡视反馈的202件问题线索(梳理合并为186件),目前已了结126件,立案45件,涉及77人,下剩15件正在办理中。

()着眼深化改革,织密监督执纪网络

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县纪委协助县委牵头抓总,顺利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选举挂牌、人员融合等工作,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5466人,较改革前增加2176人,增幅达66.1%。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了我县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初步方案。

完善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设立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通知》,设立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实现了派驻全覆盖。派驻机构成立以来,处置问题线索50件,了结48件,立案1件,责成相关单位辞退3人、行政警告2人,给予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43人。

加强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成立县委巡察机构,设立县委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明确为县委工作部门。建立健全巡察工作管理、培训、考核、问题线索移交等相关制度,制定《舒城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由230多名执法执纪、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巡察人才库。面向全国公开遴选11名工作人员,充实了巡察机构人员力量。

()着眼严管厚爱,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82人次,占全部处理人员的72.2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215人次,占比为22.78%,第三种形态处置23人次,占比为2.44%,第四种形态处置24人次,占比为2.54%。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超过95%,警示警醒作用发挥明显。

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制定《舒城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对监督对象涉嫌违纪违法案件,执纪审查与执法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密切配合,案件审理部门适时提前介入,严把事实、程序和法律适用关。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新途径,对山七派出所原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未采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实现了与司法机关的无缝对接。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会议排查集体研究制度,全年召开排查会议18次,排查问题线索200余件。

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谈话安全工作,严格执行谈话前制定谈话方案、安全预案、履行谈话审批、谈话对象体检、手递手交接等制度,全程录音录像,加强谈话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谈话规范。开展对乡镇谈话场所和谈话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纠正不规范问题21个。我县谈话场所规范化建设受到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着眼标本兼治,构建反腐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协调。制定《中共舒城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研判制度》《关于建立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研究反腐败工作形势,强化分工协作,2018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会议1次,各成员之间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25件,编发党风廉政建设研判通报3期。

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28件,其中乡科级干部24件。党纪政务处分253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审结案件183件,其中乡镇纪委案件108件。严肃查处了高峰乡原挂任党委委员、朱湾村原党支部书记、乡敬老院原院长胡焕运侵占救灾救济资金案件,县人民医院CT室主任汪昌柱贪污、受贿、失职案件,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刘伦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强化宣传教育。紧盯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000多条。在全县开展宪法、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送纪法下基层活动。拍摄《“明星院长”的坠落》警示教育片,编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警示教育读本》。在全县394个村和32个社区(街道)设立了“廉政之窗”,将宣传阵地搭建到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八)着眼全面过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推进“三转”。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县纪委监委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7个。下发《关于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的通知》,开展乡镇落实“三转”工作监督检查,乡镇纪委书记全部专岗专责。  

持续推进“五提”活动。成立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集体学习15次。制定《县纪委监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及“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全年组织7批次25人参加省、市纪委培训;开展集中培训2次,培训132人,首次在培训中增加研讨环节,培训效果良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对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不够,监察监督还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全面准确,存在着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相对滞后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决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重要经验和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加强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自觉做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见效。

第二,强化担当意识,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履职之要。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更加自觉的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把协助职责摆进去、把监督责任摆进去,用好问责利器,切实为党委主体作用的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

第三,贯彻群众路线,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尽责之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盯住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开展集中整治,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紧紧依靠群众支持开展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四,深化标本兼治,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长久之计。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既善用治标的利器,又夯实治本的基础。保持惩治腐败温度不降、尺度不松,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推动“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健全监督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党性教育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深挖我县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中的廉政元素,引导党员干部崇德尚廉,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五,秉持务实创新,把稳中求进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稳中求进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必须坚决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深刻把握“稳”的内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行稳致远。着力强化“进”的举措,发扬创新精神,以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深化“三转”,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增强纪法贯通能力,提升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意义尤其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改革创新,担当时代使命,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舒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坚持好学与笃信并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系统研读经典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落实县纪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每月讲授一堂理论课,对马列主义经典理论等进行解读,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学经典读原著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深悟透新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必修课,每月学习一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做到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思践悟,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同时,注重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机关业务论坛和党支部等平台作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学、交流互学、现场教学等方式,把教育成果转化为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坚持真知与践行并重,严明政治纪律规矩

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政治纪律放在监督执纪的首要位置,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突出问题。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扎实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查纠“多、推、虚、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表现,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着力巩固成果、抓出成效、管出习惯。

深入开展“三查三问”。将“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列为“三查三问”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两个维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督查问责。紧盯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查纠虚假整改、文字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加强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重大战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部署,又充分听取下级的合理意见建议,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统一。坚决纠正“只唯上、只唯书、不唯实”、“一问责就动纪”等错误倾向。

()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不断深化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继续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聚焦主责主业。建立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和纪检监察室分片业务指导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逐步建立片区协作办案、交叉办案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执纪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一岗双责”制度化试点,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及时修订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建立和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制度。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制定《舒城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健全完善工作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全面加强对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促进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

推动监察职能向镇村(社区)延伸。全面贯彻监察法,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积极探索在部分乡镇先行试点赋予监察职能工作,从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工作流程、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规范设计,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真正实现监察“全覆盖”。

()坚持抓常与抓长并重,做实做细“监督首责”

健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两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处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突出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规范化水平。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机关监督以及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突出监督实效。把监督融入日常,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做到“精准画像”,既见“树木”又看“森林”,切实找准薄弱环节,实现日常监督“有的放矢”。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准,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总体要求,完善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不实举报,切实保护党员权利。深入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工作,注重正面疏导,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拾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完善监督方式。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督促接受谈话函询问责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建立健全函询结果抽查核实机制,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深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打白条”、“打折扣”问题。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同级间相互监督和提醒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坚持发现与整改并重,深入推进巡察工作

切实巩固省委巡视政治体检成果。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政治体检的功效落到实处。全面整理巡视整改资料,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

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工作统筹领导,注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开展政治巡察,着力发现违反“六大纪律”、搞“七个有之”、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等问题。按照“一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目标,制定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相结合,确保年度巡察序时进度达70%以上。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注重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提高监督实效。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加大巡察“回头看”力度,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不落实、成效不巩固,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严肃问责,督促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查漏补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惩处与预防并重,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将2019年作为纪法宣传教育年,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送纪法下基层活动。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案件庭审旁听等方式,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廉政之窗”建设管理水平,发挥基层廉政教育阵地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我县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报送力度,提升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会商,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执纪。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持续关注政商交往、服务民营企业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有效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既查清问题,也注意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努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规范审查调查程序。推进以案促改,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分析研判涉案部门、行业、单位的政治生态,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强化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坚持一般与重点并重,厚植党的群众基础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统筹协调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查扶贫领域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大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为“县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深入解决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的作用,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对于移送的问题线索严格处置程序,深挖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决贯彻群众身边问题依靠身边党组织解决这一重要原则,督促基层党组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真抓真管,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树立基层党组织的权威和公信力。同时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开展问责。

()坚持信任与监督并重,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加大培训力度。制定舒城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采取系统培训、跟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促进队伍建设专业化,努力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培训,加强干部多岗位历练,推动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之间干部交流的常态化、制度化。

完善考核体系。坚持实绩导向,修订完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积分制考核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考核结果评价和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用工作实绩发现和使用纪检监察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打听案情登记备案等制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六必须九严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设立干部监督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它各方面监督,严格家风家教,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内涵,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履责,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再造舒城新高地、向全省第一方阵冲刺”的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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