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以来,山七镇遭遇多年不遇的洪灾,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洪灾过后,山七镇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生产自救工作中的既督又战作用,多措并举保障生产自救顺利开展。
一是全过程参与灾情核实,镇纪委会同水利、交通、农业等部门深入受灾害影响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农业生产等村、组现场查看,拍照留存,逐一登记,确定受损程度,做到灾情上报准确真实。
二是全方位压实主体责任,镇召开生产自救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生产自救责任体系,明确工作重点。确定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生产自救工作第一责任人,压实指挥调度、灾情上报、恢复重建、舆情管控等主体责任,出现工作不力现象及时跟踪问责,保证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不乱。
三是全天候加强监督调度,生产自救工作开展以来,镇主要负责人、镇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不间断巡查、督查方式开展调度,每天通报救灾进度,对工作进度较慢的村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同时、镇纪委和水保站组成专班加强对重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恢复一处,达标一处,降低重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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