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推动干部学深悟透用好《政务处分法》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7-27 16:53   阅读量: 2504    ]

“现在大家千万别再抱有‘我是村委不是支委,纪委监委没法处理我’的错误思想,《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非党员村委会成员可以给予政务处分。”近日,桃溪镇纪委书记在村进行纪法宣讲时郑重说道。

连日来,为让干部学深悟透用好《政务处分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开展宣讲等多种方式促进干部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了解掌握内涵,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促使法律要求转化为干部的自觉遵循。

图为县纪委监委干部交流探讨《政务处分法》

舒城县纪委监委为机关、派驻、巡察全体干部配发了《政务处分法》读本,且在舒城县纪检监察网和“龙舒清风”公众号连载关于《政务处分法》的原文和相关权威解读,真正让公职人员利用手机和网络随时随地学习,读原文悟原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图为张母桥镇纪委到长冲村开展纪法宣讲

张母桥镇和桃溪镇纪委在全镇各村(居)开展了一轮纪法宣讲、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多媒体放映,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融合贯通解读,带动基层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用法。

图为阙店乡枫岭村第三季度廉政之窗公开内容

阙店乡纪委充分利用村“廉政之窗”宣传栏,借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传资料,将《政务处分法》分解为16组数据,通俗化展示在公开栏里,方便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快速浏览掌握。

同时,舒城县纪委监委还积极组织各单位和乡镇针对《政务处分法》谈心得说体会,通过畅谈感悟激发干部学习热情,促进共同进步。

“《政务处分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我们要认真研读,学以致用,在审理公职人员违法案件时,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做到精准开展政务处分,实现案件查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舒城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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