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试点期间,棠树乡纪委认真履行牵头责任,采取“四项措施”监督村级小微权力。
加大信访宣传力度。乡纪委在村务公开栏和村级“廉政之窗”中开展信访举报政策宣传,内容包括信访受理范围、举报方式和乡纪委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同时,在试点村小微权力运行平台上公布乡纪委信访举报方式,以便群众在翻阅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资料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咨询或举报。
发挥村级监督作用。乡纪委多举措发挥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定期举办学习培训班,组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并安排乡农经、财政等部门负责人讲解业务知识;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村监委主任每月初向乡纪委报告上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乡纪委每月开展督促检查,发现瞒报、漏报现象,进行约谈乃至问责;实行工作积分制,结合各项检查和村民代表评议情况,量化打出积分分值,与绩效奖励和考核等次挂钩。
开展常规工作督查。将村级小微权力制度建设纳入村级工作积分制管理,乡纪委安排专人定期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督查,一是看村务公开栏公开情况,看公开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及时,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二是看村级先锋网公开情况,看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更新,三是看群众微信群公开情况,看各村针对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的“美丽家乡群”,对群众网络留言是否建立台账,对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答复并整改。
四是强化运行问题整改。乡纪委每月从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中选择一至两项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关注度高的权力事项,采取“全覆盖”或“抽查”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由全体人员集中会商,列出问题清单。乡纪委将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其他各村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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