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二三四”步走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7-08 16:56   阅读量: 2058    ]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舒城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用好“二类谈话”,确保“两个责任”入脑入心。聚焦“一把手”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梳理明确县委书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政法委书记各自的政治监督谈话对象共22人,谈话紧扣“政治”这个核心要义,实事求是对被谈话对象个人及其工作作出总体评价,精准“画像”、指出问题、提出要求。聚焦纪检监察机关廉政谈话。县纪委监委带头将廉政谈话作为一项工作制度,对新任用的纪检监察干部每年集中开展1至2次廉政谈话,同时要求其他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新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

量化“三项清单”,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落地。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评价标准》,量化乡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责任、民意调查、部门评价情况等考核评分“三项清单”,梳理党委主体8大类21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3大类8条,班子成员2大类2条,纪委6大类6条清单责任,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评分内容。县纪委监委年终联合多部门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各单位及乡镇依次进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打通“四个监督”,聚焦“两个责任”同频共振。促进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相互贯通、协调衔接、深度融合,谋划出台《关于构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保证“四个监督”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监督过程中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9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就“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问责了2个单位党组织、和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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