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高峰乡青松村原“两委”干部贺某、刘某、夏某贪污案。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舒城县纪委监委组织高峰乡乡、村两级干部30余人参加该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旁听人员零距离旁听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辩论、被告人自述等庭审过程,尤其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的忏悔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真是不应该啊!身边人、身边事,让我们教训深刻。今后,我要时刻警醒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旁听庭审的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旁听人员一致认为,参加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受到了一堂鲜活、生动、深刻的警示教育。
近年来,舒城县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全方位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依托法院庭审这一特殊平台,根据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单位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达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