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反映村支部书记张某违纪问题不实,现开会予以澄清”。2019年11月6日,舒城县棠树乡纪委在邱岗村村部会议室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公开为村支书张某澄清正名。当年5月,邱岗村一村民向舒城县纪委监委来信举报,该村支部书记张某以生育二孩办证费名义向其索要钱财等问题,经棠树乡纪委核查后为不实检举控告。
为受到诬告陷害及失实检举控告的基层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展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关爱干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积极作为。2019年以来,舒城县纪委监委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秉承严管更要厚爱的工作理念,在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也勇于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担当作为者“撑腰”,从源头预防、精准识别、严肃查处、公开澄清四个方面着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
“经调查核实认定党员干部收到诬告陷害、错告诬告且符合澄清情形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澄清。”舒城县纪委监委去年印发了《舒城县纪委监委关于治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对澄清适用情形、澄清方式和范围以及不适合开展澄清工作的情形作出具体规定,要求严格复核认定程序,对排查出的不实检举控告结合干部廉政档案、当地政治生态和特殊时间节点综合分析研判,作出准确判断、正确甄别、精确处置。同时建立横向联系机制,与党委组织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线索。在为收到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同时,做好思想疏导排压,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与他们沟通,关注其思想动态,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在棠树乡邱岗村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张某表态说道,“感谢组织的关心爱护,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多做实事,注意自身形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获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19年以来,舒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共开展失实检举控告集中排查4次,梳理甄别符合澄清正名要求的失实检举控告17件,为19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同时,一些对党员干部进行诬告陷害的举报者也受到相应处理。经调查核实认定确属诬告陷害类检举控告的,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2019年以来共移交公安机关3人,移交主管部门处理2人。
自澄清正名工作开展以来,舒城县2019年度的不实举报率较2018年度下降7个百分点,重复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21.1%,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只有把好澄清正名的“方向盘”,为担当作为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让党员干部义无反顾地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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