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 来源:舒城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舒城县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0-05-28 08:04   阅读量: 8705    ]

五显镇景山村支委委员黄孝俊违规领取补助等问题。2017年,黄孝俊违规在村领取交通费、通讯费补助1500元。此外,景山村两委还存在违规截留“一事一议”工程款问题。黄孝俊作为时任景山村村委会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2019年10月22日,黄孝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高峰乡新旗村原党支部书记秦智红、文书朱冠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新旗村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其中,不合理开支费用156832元。秦智红、朱冠凯分别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秦智红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秦智红、朱冠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分享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ye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