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体制、机构改革以来,舒城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扣监督体系建设这一重点,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特点,探索建立加强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八项制度,着力将派驻监督工作做细做深做实,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充分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一是充分研讨,建立八项制度。派驻组综合派驻监督县发改委、县交通局等9个单位,大部分单位还设有二级机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各类型齐全,工作人员组成结构也相对复杂,如何有效发挥好派驻监督的作用,提升日常监督实效,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的首要课题。为此,派驻组在县纪委监委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在深入学习、充分调研、征求驻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建立了日常联络、定期例会、参加或列席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廉政教育谈话、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等八项工作联系制度,创建了派驻组与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协调沟通、有效衔接、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为派驻工作搭建了有效载体和抓手,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是健全队伍,保障措施落实。根据规定,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这一规定明确了责任层面,但在实际工作层面上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还显得不够具体。为深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的日常联络制度中要求驻在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一个内设股室负责落实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纪检监察联络员,这支队伍的建立有力地保障日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各驻在部门已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建立了由29名同志兼任的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织密了日常监督体系,有效地提升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同时将派驻组监督、单位自身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将“两个责任”始终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三是突出重点,提升监督效果。通过落实参加或列席“三重一大”会议、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监督检查等制度,通过与驻在部门分管领导、纪检监察联络员的日常走访交流,加强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提高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解决快速处理效率,突显出监督在前,着力抓早抓小抓常。对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项目较多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较多的单位,对人员多、情况复杂的单位,派驻组设立纪检监察联络室,安排专人贴近监督、全程监督,与纪检监察联络员一起加强监督。派驻组还在驻在部门设立意见箱,公开派驻组日常监督邮箱、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联络员微信群,适时开展工作提醒、重要时间节点警示活动;不定期到驻在部门开展警示教育、上廉政党课、暖心回访活动;配合驻在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内设机构考察考核工作。派驻组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督查暗访、半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当前重大决策部署、反对“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纪检、监察建议,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派驻组建立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电子台帐,不定期汇总分析、综合研判,加强预防、警示,督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将意见和结果严格落实到干部选任晋升、评先评优等工作中。
四是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总体要求,加强派驻组人员、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灵活运用自学、送学、例会集中学、参加培训、座谈交流、参与办案代训等多种方式,激活内部活力,不断增强业务本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作风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严格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单位管理制度,拉升标杆,树立良好形象,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派驻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更要时刻牢记使命和职责,始终保持定力,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自觉摆正位置,勇于担当尽责,敢于较真碰硬,不断开创派驻监督工作新局面。(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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