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镇五星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成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员张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许荣,高峰乡青松村党支部书记贺明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度,每当舒城县纪委监委网站发布党员干部接受审查调查公告时,都会在第一时间被关注或转载,迅速在该县党员干部中引起震动。
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过程中,舒城县纪委监委突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持续加大惩治力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在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基础上,2019年,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5起,处理6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0人;紧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成、杭埠镇五星村党总支书记孙成年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使严惩腐败的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
据统计,2019年,舒城县纪委监委立案304件,其中科级干部26人;结案3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7人;办理留置案件10件,移送司法机关15人。
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在强力“打虎”“拍蝇”,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舒城县纪委监委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一般性问题的谈话函询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治病救人。2019年,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8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515人次,占5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0人次,占32.9%,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