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舒城县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通过狠抓制度建设、从严把关、业务指导、提前介入四项举措,进一步深化案件审理工作质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规范运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文件。根据案件审理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新的规范和要求,结合上级出台的有关制度文件要求,案件审理室起草制定了《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舒城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舒城县审理人才库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被监督单位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搜集、整理、汇编《案件审理参考资料》,推动规范、高效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案件审理质效。
二是从严把关,依纪依法推进案件审理。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自觉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作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1-11月份,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2人;采取留置措施9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三是综合协调,发挥业务指导培训功能。针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变动快、新手多、业务不熟等实际,案件审理室注重发挥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功能,统筹协调对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和其他问责事项的审理审核工作;细心解答乡镇纪委、各纪检组提出的问题,组建审理人才库,安排审理人才库人员来室跟班学习5人次,组织“乡案县审”案件互审2次,审理审核乡镇案件40余件,指导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案件审理,全年接受各纪检组、乡镇纪委电话、来访咨询130余起,进一步地增强了各单位案件审理程序化、规范化办案水平。同时以案代训,认真开展审理培训工作。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来我县授课培训;以具体个别典型案件为载体, “以案代训”,对审理程序、审理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问责事项程序及适用条规开展现场互动,答疑解惑,提升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审理业务水平。
四是提前介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为充分发挥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作用,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针对一些涉嫌职务犯罪的案情复杂、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经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提前介入,指导协调帮助开展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今年来,共提前介入审理案件5件,较好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