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一场天灾带走了一名优秀的年轻党员干部,让我们记住了这个平凡却响亮的名字——李夏。
他是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是人民群众的好干部,也是一个普通家庭的顶梁柱,一位老人的儿子,一个妻子的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
那一天,台风“利奇马”肆虐宣城市东北部,绩溪县连降暴雨导致山洪暴发,李夏同志在转移群众的途中遇到山体塌方,英勇殉职,献出了年仅33岁的宝贵生命。
同为八零后的纪检监察干部,我几乎是含着泪看完了关于李夏同志事迹的新闻报道。李夏同志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我们所有党员干部的旗帜标杆。我们要一起向李夏同志学习,汲取榜样的力量,做勇于担当、知行合一的党员干部。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向李夏同志学习,做理想信念坚如磐石、对党对国家绝对忠诚的党员干部。2018年,受组织安排,李夏到了绩溪最偏远的荆州乡任纪委书记。与妻女聚少离多,以办公室为家已经成为了李夏同志工作生活的主旋律。他从来没有向组织抱怨,也从来没有跟组织讨价还价。在台风来临时,暴雨之下,他临危受命,毅然扛起救灾抢险的大旗。这是一种对党的绝对忠诚,是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忠诚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前提,对党忠诚是每一名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政治素养,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我们要学习李夏的忠诚精神,时刻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贯穿于学习、工作、生活中,自觉接受组织对我们的考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用忠诚牢牢筑造干事创业的基底,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最高追求的理想信念,我们的脚步才会行稳致远,成就梦想的广阔的平台。
“名利之私淡如水,俯首甘为孺子牛”。向李夏同志学习,做始终心系群众、时刻以公为先的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李夏在曾经工作的长安镇,主动联系帮扶6户贫困户,“他是个好人”、“他是个好干部”,朴实无华的评价,是他帮助过的贫困户对他最真诚的肯定。在绩溪工作的8年,平均一个月才能回家一次,经常是一个包里装着衣服,一个包里装着工作资料。“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作为人民的公仆,他始终把“公”字摆在心头,以公为先,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舍小家,顾大家。这种公仆情怀源于对人民群众的真感情,我们当见贤思齐,学习这样的公仆情怀,热血负苍生,为群众真干事,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用心对待每一名群众,才能在群众中树立威信。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向李夏同志学习,做勇于担当、不畏险阻、敢于斗争的党员干部。李夏同志下葬的时候,在他的墓碑前,他年幼的女儿用稚嫩的声音说,“爸爸在打怪兽,爸爸在保护我”。他也许知道保护人民群众是爸爸的职责所在,但她可能并不知道爸爸永远地离开了他。母女俩抱头痛哭的场面着实令人痛心疾首,送行的人们无不泪目。不畏艰险,勇于担当,这是李夏同志身上最难能可贵的精神品质。当灾难来临,他勇往直前,绝无退缩,把群众安危挂在心上,义无反顾身先士卒,用年轻的生命践行了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说,“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斗争,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其实,这在青年干部身上同样适用,我们必须克服畏难情绪,坚决杜绝过舒坦日子的想法,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敢于斗争的自觉和气魄,面对矛盾和难题迎难而上,在斗争中锻造本领,在困苦中磨砺才干,才能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推动事业发展不断前进。
初心不灭,勇毅笃行。李夏同志走了,他走得重于泰山,他是时代的楷模,是人民的英雄!他走了,却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成为我们心中一盏闪亮的明灯,引领着我们继续前行。我们要沿着他的脚步毅然出发,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事业,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