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确保廉洁过双节,驻舒城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在“舒法之家”微信群,发布《中秋国庆清廉过节,这些行为一律禁止!》微信,提醒法院全体工作人员严守“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内容包括:不得收受礼品(包括明显超出礼尚往来标准的红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接受宴请、公款宴请、大操大办婚丧喜宴、违规参加同学会校友会、乱发津补贴等八个方面,并分别引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加以解释。
据悉,微课常开是该院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每逢节假日,在“院领导工作群”“舒法之家”干警微信群,适时转发人民日报周二“新青年”专版权威观点和《安徽纪检监察》公众号权威文章,启发干警对照要求检视自己,对照案例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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