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落实,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县人民法院结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争创第十二届省文明单位工作,持续加大审务督察工作力度,由原先每周督察,改为现在每天督察,督察小组且由院领导轮流带班、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参与、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每天对安保维稳、工作纪律、庭审情况、诉讼服务、环境卫生、办公秩序、基础设施、管理细节等方面开展不定时督察两次。
对在督察中发现的一般性管理问题,由带班领导当场敦促相关部门整改;对在督察中发现部门存在管理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或工作人员存在尚未构成违纪的违规行为时,由带班领导在次一周的周一党组例会上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由党组决定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限期内见底清零;对在“回头看”“回头查”中发现“二过”的,由分管领导约谈部门负责人,并在年终部门和个人考评中加倍扣分;对拒不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报党组决定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自8月20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亲自排班、自带首班以来的7个工作日,共发现问题37条(均为一般性管理问题),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均及时得到有效整改,杜绝了“二过”和拖延整改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