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部署,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于8月中旬至下旬,对县委办、县人大机关等12家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开展2019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按照督查工作方案,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具体督查计划和时间安排,每半天对一家单位开展实地督查,主要采取查阅相关工作资料、会议记录、财务帐据、相关数据对比和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理论学习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督查。每检查完一个单位,督查组当场将检查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向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反馈。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驻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工作开展较为扎实,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较为严格,总体情况较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纪检监察组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从实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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