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借鉴巡视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开展市县巡察,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地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发现问题是关键,解决问题是根本,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责任重大。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不明晰,巡察整改工作可能出现拖拉扯皮、被动应付、无牵头组织等情况;二是监督责任不到位,部门间相互配合不够,巡察整改工作可能出现简单化;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举一反三不深入,巡察整改工作可能出现治标不治本现象。
二、如何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要明确基层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参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党委书记要亲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整改领导组和办公室要不定期召开各责任小组整改工作推进会,协调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齐抓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对整改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要认真会商,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实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要明确基层纪委的整改监督责任,推动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常态化。首先要敢于监督、主动监督,在监督检查中要致于较真碰硬,对整改不力、应付整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一针见血指出;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效要经常与党委沟通汇报,强化压力传导,努力促使巡察整改的“两个责任”真正落实,确保巡察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其次要善于监督,巡察反馈的问题涉及面广,整改措施多样化,有的需要完善提高、有的需要退款、有的需要写出情况说明、有的需要问责追责、有的需要建章立制,基层纪委要熟悉整改的流程和各类问题的整改要求,对每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都要认真把关,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提供出具体的支撑材料并分类归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据有查。
三要建章立制,抓好巡察成果的运用。
对巡察反馈的政治理论学习、党纪法规、经济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领导组要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治标治本。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开展核查,以零容忍的态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精准问责形成震慑、正风肃纪。
三、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建议
一要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不定期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培训,使巡察人员明确巡察的目的意义,掌握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方法和技巧,提升巡察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从而提供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报告,为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方向。
二要适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要不定期召开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巡察整改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或汇报会,适时传导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意识。
总之,巡察整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严肃复杂的政治责任,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解决问题,更要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把问题背后的根源找出来,以工作成效来检验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成基层发展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