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舒城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新形势,通过“三抓三促”,持续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评查促质量。制定《舒城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评查办法(试行)》,从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回访反馈、立卷归档等方面,对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体检”。一是进行分类管理,把县纪委监委交办件、重点督办件、主要领导批示件纳入重要信访举报件范围,由联系被评查单位的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室逐卷重点审核;对转送件、自收件等一般信访举报件进行日常抽样检查或分片交叉互查。二是实行量化分级,设立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细化评查分值,一案一评,对存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一次性整改未通过的纳入“预警”管理。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多次整改仍不达标的由委领导进行约谈,对无故拖延不办、压信不查、信访举报件办理不力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处理通报。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作为信访举报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目前,舒城县纪委监委已对今年上半年各单位的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开展分片交叉互查,重点逐卷审核18件次、日常抽样检查25件次,向承办单位反馈整改意见48条。
抓澄清促整治。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并制定了《关于治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从源头预防、精准甄别、严肃查处、公开澄清四个方面综合治理,力求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一是从基层教育引导入手,建立覆盖全县各村(居)的“廉政之窗”宣传栏,深入开展纪法宣讲和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引导干部群众理性、依法、逐级、有效信访举报。二是严格排查认定程序,对排查出的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件结合干部廉政档案、当地政治生态和特殊时间节点综合分析研判,作出准确判断、正确甄别、精确处置。三是构建横向联系机制,与党委组织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协作配合,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线索。四是注重思想疏导排压,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不实举报12件,诬告1件,根据管理权限,及时召开澄清会13起,对存在诬告陷害行为批评教育2人,其中乡科级领导干部1人。
抓指导促落实。坚持把开展带件下访活动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纪委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力构建指导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析信访形势,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驰而不息的落实好这项“接地气”的工作。1-6月,已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带件下访活动3起。班子成员主动下沉到乡镇一线,面对面听取基层意见、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手把手进行工作指导。在高峰乡,经下访领导包案化解,一起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及时予以依纪依法处理,切实回应群众期待,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在山七镇,下访领导与当地党委负责同志、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存在问题和差距,确保带件下访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