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治根之年,舒城县纪委监委聚焦“打伞破网”,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办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共立案1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共移送司法机关3人,认定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2人。
一是建立“4+1”巡察发现问题机制。3月中旬十四届县委启动第六轮巡察,成立4个常规巡察组和1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常规巡察组重点对全县8个乡镇及所辖村开展巡察,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专项巡察组对21个乡镇、1个开发区、15个重点部门以及相关重点领域、重要要素资源市场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27件,其中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18件。
二是建立“6+1”线索快速处置机制。县纪委6个纪检监察室按照分工优先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核查专班,对中央和上级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自4月中旬专班成立以来立案审查5人,办结上级转交信访件3件。
三是建立“3+1”深挖彻查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机关三家单位定期会商案件,及时沟通案情,对政法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直接启动初核程序;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主动介入、自主排查、同步办案,深挖背后“保护伞”,扩大扫黑除恶战果,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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