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纪委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五环节”线索排查机制。巡察中聚焦涉黑涉恶问题,信访受理中畅通举报渠道,案件管理中做好分析排查,审查调查处理中注重发现新的线索,核查审理中再把关查看问题线索有无遗漏。五个环节形成“全链条式”闭合,切实做好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收集排查。
建立问题线索双向反馈机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处置工作制度》,建立与政法机关等单位线索相互移送处置工作机制,在积极受理相关单位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同时,对在监督执纪工作中需有关单位同步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或是发现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线索的及时移送处置。目前为止,县纪委监委已主动将3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公安机关进行了移送。
建立多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主动与政法机关等部门共同会商研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形势,总结前期工作成效,找出不足,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安排。
建立重点线索查办会商机制。针对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案件中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或“保护伞”重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召集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共同会商,进一步沟通了解相关案情,保证案件查办质量,并深挖细查,进一步“打伞”“破网”。
建立“五个一”核查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对每一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立一名牵头责任领导,成立一个核查专班,提出一个核查方案,做到一查到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