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舒城县阙店乡纪委收到县纪委转办信访举报件,举报人反映阙店乡何店村村委主任查明菊利用职权将自家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工作作风不实,经常赌博、学历造假等问题。
经调查,该信访举报件反映内容全部不实。举报人查无此人,其所用手机号码没有激活,该信访件无法向举报人反馈。阙店乡纪委认真研究此件信访举报行为,结合被反映人查明菊同志日常工作、道德品质和为人处世等表现进行分析研判,对照舒纪(2019)3号《关于治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决定为举报不实村干部查明菊同志澄清正名。
2019年3月13日阙店乡纪委及时到何店村召开村两委干部扩大会,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澄清会,会上乡纪委工作人员全面介绍了初核情况,认定举报件反映“查明菊利用职权将自家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工作作风不实,经常赌博、学历造假”问题内容全部不实。
通过及时为举报不实村干部查明菊同志澄清正名,她非常开心,压在心头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自己不存在被反映的问题,能够坦坦荡荡问心无愧,就不怕别人暗中捣鬼。冷静之后,自身要认真对照反思,自己是否真的在被反映的问题上有做得不到位,自己的工作作风按照更高标准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与其气恼、愤慨,或者没头没脑地揣测诬告背后有什么人什么事情,不如把它当成“另外”一种监督、“另外”一种警示,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